“四川好人”陈志强:为劳动者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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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强,现任渠县人社局人力资源执法监察大队队长。
这些年来,随着我县厂矿企业的增多,劳动者的维权意识逐步增强,涌现出的劳资纠纷也越来越多。维护我县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就成了我们人力资源执法监察大队义不容辞的责任。
汶川地震后,文崇农民潘华、罗明从汶川县棉虒镇一村民手中承包了农房修建工程,雇佣了文崇镇30位民工,许诺每月工资3000元左右。工程结束后,潘、罗二人结清了全部工程款,仅支付了民工部分工资后,便卷款溜走了。
大家找遍了工地、办公室、宿舍,始终看不到人影,打电话也一直联系不上。无处可找了,钱也不多了,他们只好回家,有的甚至连回家的路费都没有。辛苦大半年,却没有钱拿回家,民工们和家人不是嚎啕大哭,就是大声谩骂潘华、罗明二人唯利是图、连乡亲的钱都骗。只要哪里一有二人的消息,他们立马赶过去,广州、深圳、新疆……三年来,不知找了多少的人,花费了多少的钱,跑了多少的冤枉路。无奈中,他们只好向市、县相关领导写信求助。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30位民工的讨薪诉求,迅速作出批示,由人社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全力追薪,坚决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震慑、惩罚恶意欠薪的违法行为。
群众的困难就是我们的困难,既然把我们当成最后的希望,我们就该帮助他们尽快解决眼前的困难。我们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潘华、罗明二人进行调查。农民工代表何光荣接到我的电话,既惊讶又怀疑,不相信我们真的要管这事,真的能帮助他们追讨回工资。
第二天,他们一行七八个人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来到了我的办公室,有的满脸愤怒,有的表情漠然。对于我们的调查他们都觉得只是问一问、走一走过场而已——三年都没有收到,估计这回儿也有点悬罗!
由于当天了解到的情况远远不够,我和同事便到文崇镇走访群众调查核实情况。很多民工都早已外出务工了,我们就一一电话联系,有时一个电话打了十几次都没人接,我们就等他们下班或休息的时间继续打电话了解情况。碰上全家都在外面打工的,就是问一个电话号码,都要辗转问好多人。核实完当地情况,我们又与汶川县棉虒镇政府、派出所和村委会进一步核实情况,掌握了潘罗二人恶意欠薪的证据。鉴于潘罗二人仍然杳无音讯,为了尽快解决30位民工的诉求,我们将恶意欠薪一案的相关证据材料及时移交县公安局。
2012年3月27日,县公安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潘华刑事拘留。
当时潘华的银行卡上一分钱也没有,这可让我犯愁了,难道又要让民工兄弟们失望吗?心里暗想:“既然是包工头,肯定还有没收到的工程款。”经过多方打听,了解到畜牧局还欠潘华5万多元的工程款。我在潘华的授权委托下,通过法律程序将这笔钱划拨出来,用于支付欠下的农民工工资。后来,罗明也在强大的政策攻势下主动投案。
4月26日,30位民工终于收到了被拖欠了三年之久的血汗钱。他们难掩心中的感激之情,立即制作了“党的恩情深似海,执政为民人民爱”、“人民政府爱人民,公仆典范得民心”的锦旗分别送到县委、县政府,并声泪俱下地朗读感谢信。哽咽的声音,让我心里酸酸的。常言道: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情深处!
农民工是一个弱势群体,一个农民工又关系着一家几代人的生活。作为劳动执法者,能够帮他们拿到应得的劳动报酬,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出点力,我们就是苦点、累点也值得。
2014年1月8日,清溪场镇的一个砖厂的34位工人情绪激动地来到我们监察大队办公室,围着我争相诉说:“我们老板跑了,工资收不到了,没得法过年了,你要帮我们做主哦!”狭小的办公室顿时被挤得水泄不通。
看着他们那一双双期待的眼神、一张张憔悴的脸庞,我感觉很不是滋味。我和同事给他们倒上茶水,请他们坐下慢慢说。通过交谈得知,他们大都是砖厂附近的农民,他们中有留守妇女,还有60多岁的老人,已在砖厂打工多年。近年来,由于市场疲软,砖厂亏损严重。这几天本该发工资了,砖厂承包人高老板却突然不见了,打电话也总是关机。眼看快过年了,他们全都没了主意,只好找到我们。
“别急,我们一定帮你们收回血汗钱,一定让你们过上一个安稳年!老板跑了,窑里不是还有砖吗?砖还可以卖4、5万块钱,不够的话,砖厂还可以卖七八十万,你们怕啥子嘛!”大家纷纷点头,情绪也稳定下来了。
根据我们的备案登记,这个砖厂法人是袁老板,我便立即联系袁老板。袁老板说,他和高老板各占一半的股份。2009年起砖厂就由高老板独自经营,他每年只收租金,不参与砖厂的生产和管理,拖欠工资的事情他也不清楚。
通过调查了解,砖厂拖欠工资7万多元属实。在联系承包人高老板无果的情况下,我们在1月18日向砖厂法人袁老板下达了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他在1月24日前支付拖欠的工资。对于我们的处理决定,袁老板非常抵触,认为自己没有参与经营,也不清楚工人的工资情况,决不支付高老板拖欠的工资。我耐心地告诉他:“你是法人,支付工人工资是你的责任。如果拒不支付,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比现在更严重。至于你和高老板之间的经济问题可以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解决。”经过我们再三宣传政策,袁老板终于同意支付全部工资。
为了减少农民工的往返劳累,1月24日,我和同事赶到清溪场镇,在砖厂摆了一张桌子,仔细核对身份证、签字,按手印,现场发放民工工资。发完工资已经是下午1点多了,民工们百般挽留我们吃饭,我们婉言谢绝了。临走的时候,30多个农民工兄弟齐刷刷的向我们鞠躬,表示感谢,这一质朴的举动让我的眼睛瞬间湿润了。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在劳动执法这个平凡的岗位上,一次次让我产生无尽的感动,一次次让我认识到人生的价值在于奉献。这些年来,我几乎走遍了全县60个乡镇,处理案件600余起,帮助一名多农民工追讨工资约3700万元。
授人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在劳动关系越来越呈现多元化、复杂化的今天,只有普及《劳动法》等相关法律知识,提高企业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劳资问题,真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此,我们充分利用“春风行动”、“三下乡”活动等积极为企业和劳动者服务,发放《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主动上门为企业服务。经常利用周末休息时间到企业为法人、劳资负责人和劳动者讲课,让他们知晓《劳动法》,运用《劳动法》和谐劳资关系,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我县是一个150万人口的大县,3、5个人来做劳动监察工作,“忙”成了工作的主调。一年365天差不多200多天在执法检查和解决劳资纠纷中度过。很多时候天一亮就出门,很晚了才回家。遇到妻子也加班的时候,年幼的孩子只好自己动手泡方便面、煮面条吃。多少次半夜回家,孩子已经熟睡,每次我都会悄悄地推开房门,轻轻吻一下她的额头,表达一下自己对孩子深深的内疚。作为一个家庭的主心骨,作为丈夫、父亲,我很想——多陪陪她们,可工作更需要我啊!多年来的工作让我深深明白,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于每一个家庭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是多么的重要!办公室里满墙的锦旗既是对我们工作的肯定,也是对我们工作的鼓励,这更加坚定了我切实为劳动者服务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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