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在行动】渠北乡云丰村计生专干、三组组长雷孝文挪用集体资金受处分 字体:大 小 打印 关闭本页 作者:渠县纪委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11-24 08:41:58 点击数: 扫一扫下载渠县网APP 分享 分享到: 渠北乡云丰村计生专干、三组组长雷孝文在2007年12月、2008年10月、2012年3月,将本组三村民因烧山失火烧毁退耕还林上交的补栽树苗款共计5050元,不记入集体账,并将余款3130元滞留手中,在调查时才予以退出。该村三组2014年1至10月违规开支生活招待费7550元。 2015年7月15日县纪委给予雷孝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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