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在行动】静边镇政府工作人员、下派爱国村原党支部书记苗全明职务受贿被双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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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静边镇爱国村实施5公里村级公路硬化工程,2013年2月工程结束后,工程承包人谯某按照事先商定给予时任下派该村党支部书记苗全明好处费7万元,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案发后,苗全明全部退清7万元赃款。2015年6月18日,县纪委给予苗全明开除党籍处分;主管部门按规定开除其公职。2015年2月,渠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苗全明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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