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在行动】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陈志全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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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陈志全在2013年至2015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收受他人所送红包、礼金、礼品折合人民币2.46万元;2010年以来违规经商办企业获利240万元;利用职务影响帮助其父所在公司开具虚假证明骗取国家拆迁补助款36.5万元。2015年8月19日县纪委报县委同意,给予陈志全开除党籍处分;2015年9月7日县监察局报县政府批准,给予陈志全行政开除处分。2015年9月28日,渠县人民法院以陈志全犯合同诈骗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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