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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退28万彩礼一家7口被杀? 温州警方:系谣言

作者:邹畅 来源:中国青年网 发布时间:2018-08-16 16:08:37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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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青年网北京4月20日电(记者 邹畅)19日,温州市公安局网警发布通报称,近日流传的“湖岭有人杀了一家7口”、“不退28万彩礼一家7口被杀”系谣言,造谣者已被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近日,温州网警巡查中发现, 一条“湖岭有人杀了一家7口”、“不退28万彩礼一家7口被杀”的谣言在温州本地微信群传播。

  经核实,该信息系谣言。2017年9月中下旬,这条“不退28万彩礼一家7口被杀”的谣言广为传播,涉及山东、山西、河南、河北、江苏、宁夏等省区,这一谣言在各个微群里传播时,案发地都被改成造谣者自己所在的城市。这一谣言令多地警方紧急辟谣,多名造谣者被拘。

  《中国裁判文书网》曾公布了一份对一造谣者追究刑责的判决书:2017年9月,江苏滨海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刘某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判处拘役4个月。

  警方提示:网络空间是公共空间,网络社会同样也是法治社会。网络社交平台具有快速的传播性,请不要随意转发不经确认的信息,更不要恶意编造、散布虚假信息,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对故意编造、传播谣言、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警方将依法严肃查处,绝不手软。希望广大网民引以为戒,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中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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