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全域实施挂钩试点 精准助力脱贫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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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渠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将县域60个乡镇分成7个片区分别进行包装,积极引进社会资金,在全县范围内纵深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竭力保障县域发展用地,全力助推脱贫攻坚工作。
《方案》指出,要精确把握增减挂钩试点改革政策对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的特殊政策支撑作用,抓住增减挂钩试点改革政策在指标规模下达、节余指标使用等方面定向调控的重大机遇,分阶段大力度实施增减挂钩项目试点。
《方案》提出,“十三五”期间,全县范围内将规划完成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10000亩以上,涵盖全县130个贫困村,辐射周边村,做到新村综合体(聚居点)、易地扶贫搬迁及随迁户、地灾避险搬迁户、农村危旧房改造(新建)户、土坯房户和穿斗房户全覆盖。
《方案》明确,已享受易地扶贫搬迁、地质灾害避让搬迁、重点项目(工程)搬迁、灾后农房重建等政策补助的,旧房不再补助,由乡(镇)人民政府牵头予以拆除。对长期无人居住形成的废弃闲置房屋愿意拆除不再新建的群众予以一定补偿。
《方案》要求,县发改、财政、住建、农林、乡镇人民政府等部门要结合职责分管,各司其职,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绩效考评内容,采取“月通报、季考评、年中督查、年终考核”等方式开展工作督查,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和奖励,对实施不力的乡镇和部门及其相关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对不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开展工作,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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