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专题专栏>脱贫攻坚>详细内容

渠县畜牧畜牧食品局“三大养猪模式”抓好精准扶贫工作

作者:雷映松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6-10-25 09:11:26 点击数:
扫一扫下载
渠县网APP

分享

分享到:

  为打开帮扶致富路,从“输血”变“造血”,渠县畜牧食品局积极推行“三大养猪模式”抓好精准扶贫工作。

  “公司+家庭农场”模式。由合作者自筹资金按公司要求修建好圈舍,缴纳诚信合作金,获取代养费,在权益分配上合作者拥有所有权。

  “公司+村支部+贫困户”模式。由当地村支部带头向县政府申请一定补贴,融合扶贫资金、贫困户贷款等修建猪舍,贫困户可参与猪场建设、管理、运营等计算工资,获取报酬。在权益分配上,在脱贫攻坚期间参与集资的贫困户可享受一定额度的保底收益。待脱贫攻坚结束后,资产量化为村集体,可用于后续的减贫、修路、教育等村集体公共事务;一方面新增、壮大村集体收入,另一方面可彻底解决“空壳村”问题。

  “公司+带头人+贫困户”模式。由有一定资金的能人大户牵头,组织贫困户通过贷款入股等方式集资修建猪舍,同时可享受一定政府补贴。贫困户可参与猪场建设、管理、运营等并计算工资,获取报酬。在权益分配上,代养收益按带头人与贫困户的筹资比例进行分配。若带头人利用扶贫资金,则贫困户终身按投资比例进行分红;若参与的贫困户利用贷款在扶贫攻坚期间由带头人每年给予农户一定额度的的补贴,贷款在扶贫攻坚之后由带头人偿还,贫困户不再享受分红,猪场量化为带头人所有,享有猪场所有权益。(雷映松)

+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