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巡察办学习贯彻十九大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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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上午,县委巡察办主任董长清组织巡察办和巡察组全体干部职工在巡察办会议室集中学习十九大会议精神。
会上,中共渠县纪委机关委员会巡察支部书记、县委巡察办副主任王君引导大家对十九大会议精神进行了重点学习。随后,巡察办主任董长清对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十九大会议上的报告作了深入细致的理论解读。他说:党的十九大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巡察办及巡察组的全体党员干部要立即行动起来,扎实做好十九大会议精神的学习和宣传,并要求大家将十九大精神及时贯彻到巡察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去。
董长清要求,各巡察组既要回办参加关于十九大精神的集中学习,同时,各巡察组又要挤出时间加强自主学习,使十九大会议精神学习在巡察队伍中全覆盖,迅速兴起学习十九大精神热潮,营造强大舆论声势,坚持用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十九大报告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和习总书记的新思想、新观点转化为谋划发展的正确思路,转化为抓好党建和党内巡察的具体举措,转化为推动巡察工作的强大动力,奋力开创建设渠县发展的美好新局面。
董长清强调,巡察干部肩负县委赋予巡察重任,党内巡察是我们工作的重心,在巡察工作中要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廉洁纪律和廉洁制度,认真履职,全面尽责,认真贯彻习总书记讲话精神中关于巡视工作重要思想和中央巡视方针,咬定巡察目标任务不动摇,落实政治巡察要求不走样,履行党内监督职责不懈怠,做到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要着力推动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政治立场、找准政治定位、强化政治担当,使每轮巡察都真正成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看齐之巡、警醒教育之巡、整肃立规之巡。发现被巡察党组织的苗头性问题,要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限期整改,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认真履行整改责任,使巡察工作收到实效。(肖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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