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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祭英烈】为保护集体财产而英勇献身的王明英

作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0-04-03 16:57:07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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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渠县是一个有着光荣传统的革命老区,是块浸透着烈士鲜血的红色热土。从1929年冬建立中共渠县特支开始,革命的火种就在渠县燃起,英雄的血脉就在宕渠跳动。据统计,自川陕苏区到新中国成立,先后有5万多英雄的渠县儿女为争取自由、民主,参军参战,受伤3万多人,革命烈士2600余人。又到清明时节,我们推出《清明祭英烈》专栏,铭记渠县先烈的丰功伟绩,传承英雄的光荣事业,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为保护集体财产而英勇献身的王明英

  王明英(1933-1983),女,渠县三汇镇新民街人。1958年参加工作,糖业烟酒公司三汇镇和平街副食品商店营业员。她参工后,对事业高度负责。营业员陈秀珍年过六旬,王主动代陈值班守夜;营业员陈玉清身患严重支气管炎,王常帮她卸货、打扫店铺。在她倡议下,店内卸货,人人轮班,不雇搬运,每年省费千元以上。王明英对待顾客服务热情、周到,凡售出商品保质保量,被群众誉称“信得过营业员”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

  1983年5月24日晚,王明英偕小女去店值班守夜。深夜,行盗歹徒李渠,手持钢条、匕首,撬门入室,伺机作案。午夜2时,李贼推开内门欲寻钱柜,慌忙中碰响酒碗。王明英闻声惊醒,倏地起床高呼:“来人哪,有强盗!”李贼惊慌失措,猝然向王扑去。一手捂其嘴,一手举匕首威胁道:“你再吼叫,老子就杀死你!”王明英临危不惧,仍大声疾呼,死扭李贼撕打,贼用匕首戳她颈部,当即戳断气管及动脉血管,复又乱刺其手部。明英惨遭致命伤害,血流遍地,倒地身亡。

  搏斗响声惊醒小女贾中琴,扑向李贼,举拳便打。贼为灭口,以匕首猛刺,中琴负伤,忍痛冲向门边开门呼救。李贼追至,急戳右肋,中琴晕倒在地,贼仓惶逃窜。未久,中琴苏醒,爬出门外大声呼救。邻居闻声赶至,向派出所报案,并进行抢救。

  中琴经医院抢救脱险,盗贼也于当晚抓获。王明英为保护集体财产奉献出宝贵生命,终年50岁。后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授予王明英“革命烈士”称号。

(三汇水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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