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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四川:渠县“廉政食堂” 为公务接待“瘦身”

作者:达州市纪委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05-09 14:02:24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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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以来,渠县探索创新,在加大公款“请吃”“吃请”查处力度的同时,构建长效机制,在全县60个乡镇推行“廉政食堂”新政,从源头关口杜绝“吃喝接待”顽疾,为公务接待“减肥瘦身”,收到明显成效。

    “裁衣瘦身”,严控接待运行成本。严格“三定”规定。即定点用餐,凡乡镇公务接待和机关工作人员用餐一律安排在廉政食堂;定额支出,严禁上烟酒;定员陪同,陪餐人员不超过三人或接待对象的三分之一,且不得一客多陪或少客多陪;实行“同城不接待”原则,严禁乡镇之间、乡镇和部门之间以任何名义相互宴请、相互招待。

    规范管理,确保制度刚性运转。严明操作程序。建立健全“24字规定”,确保制度刚性运转。“实名登记”,对接待来客的接待公函、单位、具体人员和陪客人员姓名登记在册,并不定期进行抽查,有效杜绝“假接待”现象;“三员分离”,公务接待中,由对口接待人员逐项填写全县统一制式的《公务接待呈批单》,实名登记,呈主要领导批准,党政办据此开出就餐单。派单人员、呈批人员、批准人员“三员分离”,三者相互约束,互为监督;“三单合一”,招待费审批必须同时具备呈批单、就餐单、原始菜单三单齐全,严把接待费用报销入账关;“单独列支”,实行日清月结,单独列支,不得与其他费用串账或并账;“限额管理”,对擅自接待、超限额接待且入账的单位,按超限额的50%进行经济惩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定期公布”,实行接待定期报告和公开制度,每季度把招待费支出总额、接待来客的批次和人数据实在党务政务公开栏公布,接受监督。公开资料同时上报县纪委县监察局、财政局备案。

    监管发力,责任追究不走过场。严格监督检查。县纪委监察局汇同县财政局,采取专项督查、重点抽查、信访核查等多种方式,强力整治公务接待问题。坚持“五查五看”:查规章制度,看是否有章可循;查账簿与原始凭据,看运作程序和接待标准是否规范;查政务公开内容,看是否能够按规定定期公布;查访干群,看反响与呼声;查食堂,看接待环境与定点接待情况。以逗硬问责为重点,找准“病源”,对症下药,推动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接待财务管理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生活费和招待费报销凭证不符合规定、将生活费或招待费列入差旅费或办公费等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对12个单位因“三公经费”开支过大、管理不规范进行了严肃处理。

    自推行“廉政食堂”以来,该县各乡镇公务接待费同比下降50%以上,有效降低了公务支出成本,进一步改进了干部工作作风,在群众中树立起了“清廉、务实、为民”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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