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峰镇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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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岩峰司法所组织辖区部分社区矫正人员进行集中教育学习。主要学习与社区矫正人员日常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
会上,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办副主任许洪光就社区矫正工作及社区矫正人员必须遵守的事项进行强调。岩峰司法所王小龙对相关法律法规作讲解,从社区矫正的概念、意义、如何主动接受社区矫正以及拒绝改造的后果等方面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警示教育。要求矫正对象加强文化和法制学习,提高自身文化水平和法制观念,做到依法办事,希望矫正人员要珍惜机会,遵纪守法,遵守矫正各项规定,争取顺利按时解矫。
通过此次学习,社区矫正人员更加明确自己“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怎样才能做好”,矫正期间应遵守的报告、学习教育、社区服务、请假等制度规定,了解自己应履行的义务及相关规定。
会后,该司法所还组织社区矫正对象来到敬老院参加义务劳动。(王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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