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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峰镇:真心为民 服务群众

作者:李明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08-30 15:49:19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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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岩峰镇鹞山村位于岩峰镇西南部、望石公路旁,距渠城30公里,辖10个村民小组920户3531人,幅员3.44 平方公里。是2013年渠县主题教育活动县级示范单位,也是8月份渠县首批确定的“群众办事不出村”县级示范单位。活动开展以来,在全镇率先成立了“鹞山村便民服务点”,推行为民服务全程代办制度,构建“民事村办”联动服务网络,达到农民办事不出村的目的,受到广大群众欢迎。

  深入宣传发动,明确代办事项。被确定为首批示范单位后,及时组织村组干部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签订目标责任书,按照文件要求,明确了代办服务(建房审批、生育审批、流动人口生育证明、独生子女光荣证办理、户口迁移审批、土地流转承包经营权证申报办理、新农合办理、大病医疗救助申请、社会弱势群体低保办理、司法调解、信访接待、法律文书代写、农经服务)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

  建立相关制度,理顺内部运行。一是岗位不缺位,实现有人办事。由村“两委”干部、村组干部或村民代表轮流担任民事服务代办员,聘请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大学生“村官”、镇驻村干部担任民事服务联络员,搭建“民情反映”和“干部服务”绿色通道。二是全程代办制,实现落实到人。按照由申请人提出代办申请、代办人提供申报材料、填写《代办服务登记表》、向申请人告知承诺时限。村级民事服务代办事项,按照轻重缓急进行分门别类,即办事项直接办理、一般事项承诺办理、上报事项负责办理、退回事项答复办理四种方式,解决基层群众办事难、诉求渠道不顺畅等实际问题。

  严明承诺公示,实现事后监督。一是创新实施为民服务“承诺公示制”。严格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工作人员挂牌上岗,亮“照”(照片)服务,首问必答,负责到底。三是建立接待台帐。在接待群众、调解纠纷、办理审批事项过程中做好情况记录。

  目前,鹞山村便民服务点已初步建立并规范运行。不久,将实现“证件村里办、矛盾村里调、补贴村里领、农资村里买、信息村里询、看病不出村”的目标,真正架起党和人民“连心桥”。(李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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