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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峰镇细化措施确保环境治理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1-04-21 09:46:36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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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日,岩峰镇党委、政府召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专题会,要求各村(社区)结合今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完成工作任务。要求各村4月15日前完成与住户《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门前责任书》的签订并交镇环治办。清贤、回龙两村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认真落实,按时完成了工作任务,其余8村(社区)未按时将《责任书》交镇环治办,影响了全镇工作的有序开展。

    为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能,镇党委、政府发出《督查通报》并报县委、县政府两办,要求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百宝等8个村主要负责人向镇作出深刻检查,并于4月18日10点钟以前将书面检讨和《责任书》一并交镇环治办。同时扣减该村年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单向工作目标考核分5分,综合绩效分1分。《督查通报》发出后,8村(社区)于4月18日10点钟以前将《责任书》和检讨书交到了镇环治办。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镇党委、政府的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李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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