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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峰镇认真落实计生“四清理”专项行动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0-10-03 08:16:24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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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渠人口领发[2010]3号关于认真做好人口计生“四清理”工作的通知和全县计划生育《责任追究办法》立法评估会议精神,岩峰镇党委、政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制定可行方案,采取“三集中”(集中时间、人力、精力)、“三强化”(强化责任、监督、纪律)的办法,分三个阶段(准备、清理、查漏),认真落实了全县计生“四清理”专项行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是信息层报制,认真清理人口计生统计信息。一是以第六次人口普查为契机,充分利用户籍整顿资料,在去年两次信息核查的基础上,把公安信息资料、育妇系统数据与各户实际情况进行了比对完善;二是特别把2007年10月1日以来的人口出生、总人口和死亡人口信息变动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三是与入户登记的户籍资料行了比对。四是核对WIS育妇系统数据,修正了相关信息,进一步提高人口计生统计信息质量。  

    二是重点清理制,从严查处违法生育人员的处罚情况。一是先清理。按年初[2010]06文件精神,在去年清理的基础上,3月份对违法生育人员进行了再清理。二是再比对。采取查资料,查票据的办法对处罚情况逐一核实。与镇纪委协同作战,彻底清理了立法后全镇违法生育人员社会抚养费缴纳情况。三是建信息。按统计要求,目前正在健全违法生育网络信息。四是补差额。建立镇纪委干预督查制,对首征不足额的,镇纪委直接干预,除首次征收足额外,兑现党纪政纪处分。 

    三是层级责任制,集中清理奖优政策的落实情况。一是理清政策,把已享受人员与政策再比对,纠正打擦边球的错报情况;二是理清条款,把存疑未报的人员与政策比对,纠正漏报情况。三是理清责任,干部包干到人的办法,重点对2004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独生子女奖学金兑现到户和再生育审批情况,进行全方位清理核查,确保无误差。  

    四是张榜公示制,阳光清理票据使用情况。一是比对名册,逐个核实执法档案;二是阳光公示计生办掌握的违法生育人员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征收金额、经办人员、出据日期的处罚情况;三是通告到组,对公示不实的,查依据完善;四是强责任。凡因主观因素造成对清理不彻底,登记不实,缺项错项,降标征收,无据处罚的承担工作责任,呈报上级部门从严查处。

    五是全程督办制,确保四清理落实到位情况。一是建立领导小组。二是定期小结。对三个阶段的四清理落实情况每10天进行了小结,找问题,添措施,确保全县“四清理”工作在我镇取得实在实在的效果。(李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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