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峰镇召开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暨第六次人口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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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好县委、县政府工作会议精神,有计划按步骤顺利地开展工作,按时全面完成工作任务。7月30日,岩峰镇党委政府召开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业务培训会。各村(社区)社长以上干部、驻村干部、村镇规划建设办、民政办、计生办工作人员,镇党委、政府领导参加会议。镇长覃杰主持会议。
镇村规划建设办主任黄中伟组织与会人员学习了《渠县农房规划建设实施办法》(试行),《渠县城市规划集体土地村民个人建房实施办法》(试行),渠县规划和建设局《关于全县中心村和村民聚居点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渠建村〔2010〕135号),县委办、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渠委办〔2010〕56号)。重点学习学习了农房建设的申请条件,农房选址原则,农房建设规模规定,农民建房办理的建设手续,农房建设的审批权限,审批程序,设计规定、管理,违法建设的查处,责任追究等内容。
会上,岩峰派出所副所长王辉安排部署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前期准备工作,组织参会人员学习了《四川省公安厅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暨流动人口清查通告》,并要求各单位各村(社区)要将此《通告》及时张贴在人群集中的重点位置,利用电视,会议,广播组织广大村民学习,做到家喻户晓。会上还成立了岩峰镇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小组,明确了普查员。
镇长覃杰要求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及时组织群众、职工学习,工作得到群众的支持。镇村规划办、各村(社区)要严格建房审批程序,不违规审批建房手续。严格查处违规审批,违规建房行为。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中,各村(社区)、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上级安排部署,作好人力、资金准备,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各普查人员,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认真细致开展人口普查工作,全面完成岩峰镇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任务。(李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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