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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溪乡以“四化”助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1-11-24 10:17:36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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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望溪乡是渠县的“南大门”,场镇管理是一件十分令人头痛的工作。借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东风,望溪党委、政府积极跟进,主动借鉴学习别人的成功经验,不等不看,从管理体制、管理手段、管理标准、管理队伍上下功夫,走出了一条自己的路子。  

    一、管理体制科学化。城市管理与场镇管理有明显的区别,不能硬性的照搬套用。望溪乡党委、政府一班人立足实际,树立“管好场镇为人民”的信念,将原来分属几个部门的职责,合为“一把扫把”,成立专门机构统一指挥调度。村、社区明确专人负责,做到政策一个口子出,号令一个喇叭吼。全乡初步构建了覆盖乡、村、社区的城乡一体的管理体系。  

    二、管理手段市场化。加强城乡管理,必须善于把行政推动和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结合起来。望溪乡场镇常驻人口虽然不足四千人,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专业队伍保洁,望溪乡选择热爱保洁工作、不怕苦不怕累的同志进入保洁队伍,保证工资待遇,交了养老保险,让保洁人员没有后顾之忧;专人包干督促检查。,实施了乡党委、政府主要带头,副职领导分片包干,一般干部包户、到门市的责任机制,并与年终评先争优挂钩,对五个重点村社,驻村干部和村社干部同样包片到户,责任到人,必须做到“边界不边、死角不死”,必须做到边缘地区标准不减,要求不降低,检查不放松;门前“六包”不走过场,重点打击场镇车辆乱停乱放、沿街叫卖、骑门摊经营、撑杆搭棚经营,让门市业主承担起应尽的义务。  

    三、管理标准细致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建立细致化的管理标准十分必要。按照县上有关文件要求,该乡立足实践、总结完善,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管理标准体系。推出了《望溪乡环境综合治理管理办法暂行》,将管理标准从场镇向村、社区、学校延伸。  

    四、监督考核常态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必须一以贯之、毫不放松、常抓不懈。该乡高度重视监督考核常态化建设,纳入日常管理范畴,一方面年初与村、社区、学校以及乡属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任务和责任,明确奖惩标准;另一方面乡按照实施意见和检查评分办法,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行月评比考核通报和周督查制度,考核结果向全乡通报,直接与年终考评奖惩挂钩。通过采取监督考核多种举措,该乡环境综合整治逐渐实现了监督考核常态化,并有力地推动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各项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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