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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六巡察组巡察中共渠县土溪镇委员会工作动员会召开

作者:土溪镇党建办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1-12-22 15:30:00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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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1年12月20日,县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土溪镇党组织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巡察组组长刘小嫣主持召开与土溪镇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黄海波的见面沟通会。动员会上,刘小嫣通报了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并就巡察工作提出了要求,土溪镇党委书记黄海波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刘小嫣指出巡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要求,是强化基层监督、提高基层治理能力的迫切需要,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有效途径。此次巡察是对土溪镇党委政府的一次“政治体检”,土溪镇党委要提高政治站位,要充分认识巡察的重要性,坚决服从县委安排部署,切实增强被巡察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刘小嫣强调巡察将严格按照工作标准,将依规依纪依法要求贯穿到巡察全过程。此次巡察工作对象范围为土溪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镇下属党组织负责人和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巡查重点是“三个聚焦”,一是党中央及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贯彻落实方面;二是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三是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刘小嫣要求土溪镇党委要强化责任担当,共同完成好县委交办的政治任务。土溪镇全体党员干部群众要做到以下四点:一是提高认识,认真对待巡察监督;二是实事求是,积极协作配合巡察;三是严肃工作纪律,客观真实反映问题;四是积极宣传动员,确保会议精神传达到位。

  黄海波表示,作为被巡察党组织,我们一定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好县委巡察组的各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县委巡察工作部署;二是全力支持配合,切实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三是主动认领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巡察反馈问题,充分运用巡察成果,促进土溪镇健康发展。

  据悉,县委第六巡察组将在土溪工作1个月。巡察期间(12月17日—1月16日)设专门信访电话:19160673380,电子邮箱:qxxwxcz006@163.com,并在土溪镇人民政府办公楼外墙和土溪镇天府社区汉阙公园设置了征求意见箱。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20:00。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规定,县委第六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土溪镇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土溪镇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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