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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三汇镇人大主席团关于民主测评镇辖区内基层单位行风满意度的情况通报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0-05-31 16:28:50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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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三汇镇人大主席团  

关于民主测评镇辖区内基层单位行风满意度的  

情 况 通 报  

  

各村、社区,镇辖区内各单位、部门:  

根据达市纠办[2010]6号和渠纠办[2010]23文件精神和要求,三汇镇人大主席团决定在三汇镇第十六届人代会第四次会议上,对本辖区的基层单位和公益性服务机构(企业)进行了行风满意度测评。  

纳入测评范围的有镇低保办、镇民政办、镇财政所、镇计生办、镇企办室、镇农业服务中心、镇文化服务中心、镇司法所、镇劳动保障所、镇畜牧站、镇广播电视站、三汇中学、三汇初级中学、镇一小、镇二小、镇三小、镇四小、镇五小、镇六小、镇实验幼儿园、镇成教中心、渠县第二人民医院、三江医院、三汇派出所、三汇法庭、三汇国土所、三汇工商所、三汇物价所、三汇水务站、三汇林业站、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原三汇建设所)、国税三汇分局、三汇地税所、中行三汇分理处、农行三汇营业所、三汇农村信用社、达州市商业银行三汇大井街支行(原城市信用社)、中国邮政三汇营业所、中国电信三汇营业部、三汇供电所、三汇自来水公司、宜宾天康燃气公司三汇分公司、三汇客运公司、三汇装卸运输公司、三汇车渡所、渠县海事处三汇海事所、渠县道路运输管理所三汇道路运输管理站、三汇镇商会等48个单位。参加投票测评的105人,其中镇人大代表62人,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及相关单位负责人43人。测评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测评等次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记分办法按照获得满意票一票记2分,基本满意票一票记1分,弃权票不计分,不满意票一票扣1分计算。测评发出测评表105张,收回104张。经过认真清点统计,现将排名最前的6个单位和排名最后的3个单位通报如下:  

排名在前的6个单位依次是:镇民政办、镇财政所、三汇地税所、三汇中学、镇劳动保障所、达州市商业银行三汇大井街支行。排名最后的3个单位是:镇成教中心和渠县道路运输管理所三汇道路运输管理站并列倒数第一,其次是渠县海事处三汇海事所倒数第三。  

特此通报  

  

  

  

                    2010年5月5日  

  

  

报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纠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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