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江镇招聘社区专职网格服务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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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渠江镇人民政府
关于招聘社区专职网格服务员的
公 告
为进一步促进我镇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全面快速推进,按省、市、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建设调度会精神,以及渠综治办〔2014〕1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需补充招录142名社区专职网格服务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自愿、择优”及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录单位及人数
南坝社区:6人 渠光社区:14人 后溪社区:23人
南桥社区:12人 南门社区:8人 胜利社区:9人
和平社区:11人 解放社区:11人 北门社区:21人
四合社区:20人,两路社区:8人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二)热爱基层工作,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岗位职责,服从组织分配。
(三)有一定政策理论和社会组织管理能力,有较好的文字基础和口头表达能力,会计算机操作,具有符合职位的工作能力。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员的身体条件。
(五)40周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会操作电脑并熟练使用手机功能,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六)居住在岗位设置区内的,同等条件可优先录用。
四、招聘方式及时限
(一)招聘方式:镇综治办负责所需岗位人员的报名工作,招聘工作按照报名——测试(笔试、面试、计算机(手机)操作)——体检——拟录用——试用——公示——录用的程序进行;县纪委、县综治办、县人社局负责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参与、监督;镇人民政府负责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审批。
(二)报名时间:2014年7月16日至7月24日,报名时须带好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免冠一寸照片3张并准备好复印件。
(三)报名地点:渠江镇综治办,联系人何主任,咨询电话:13684214698,党政办:7322180。
五、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拟录用人员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合格后正式聘用人员与服务社区签订为期3年的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相关待遇
食宿自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1050元/月,试用合格转正后1250元/月(含200元/的季度绩效),另加“五险一金”,由县财政统一核算发放。
监督举报电话:何培艺,13568184378。
渠县渠江镇人民政府
201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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