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2014年女兵征集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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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关于2014年女兵征集工作的公告
根据上级通知精神,现将2014年女兵征集工作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女兵征集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未报到入学的学生也可以征集。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教育五年制大专的应届毕业生及正在大专阶段学习的在校生。
二、征集年龄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应年满17至19周岁(1995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间出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按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修订的《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征兵办公室修订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试行。
四、征集组织
今年全省女兵征集组织方式,采取省全程统一指导,各市(州)具体组织实施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市(州)主要负责组织报名、体格检查、综合素质考评、政治考核、审定新兵和办理入伍手续,省征办根据各市(州)体格检查、综合素质考评、政治考核情况,一次性下达女兵征集任务,县(市、区)征办办公室按规定办理入伍手续和相关协调工作。
五、征集程序
(一)网上报名。(8月5日前)。征集对象需参加网上报名,并通过教育部学生信息数据库审核。从即日起至8月5日18时止,应征女兵青年需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gfbzb. gov.cn)进行实名注册,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依据报名人员当年高考相对分数[高考相对分数:(1-当年高考成绩在本省的排名次序÷当年本省的高考总人数)×100],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选择6倍征集任务数的女青年作为初选预征对象。参加网上报名被普通高校录取未报到入学的学生,按应届高中毕业生办法征集并保留入学资格;通过网上学籍信息审核未参加高考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及五年制大专生,其高考相对分数计为0分。
(二)初审初检(8月6日至8月1 5日)。8月6日起,初选预征对象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持此表参加实地应征。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自行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并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市征办将登陆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应征女青年初选预征对象花名册》,在此范围内组织征集,并提前5天逐人通知初审初检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初选预征对象持《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居民户口薄(高校在校生不用)、居民身份证参加审检。初检初审合格者确定为送检对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应征资格。
(三)体格检查(8月15日至25日)。市征办将设立封闭式体检站,根据从网上下载打印的《应征女青年送检对象花名册》,对送检对象统一组织体格检查。体检不作单科淘汰。
(四)综合素质考评(8月15日至25日)。综合素质考评结合体检工作同步进行。按《成都军区女兵征集综合素质考评试行办法》实行量化打分,现场公布得分。
(五)政治考核(8月25日8月31日)。市征办将组织所有体检合格的应征女青年进行政治考核,省征办根据考核情况,下达征集任务数。政治考核工作在县征办组织下,由同级公安部门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参加政治考核的高校学生同时向县征办提交《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此表由初选预征对象网上自行打印)。市征办按照省征办下达的征集任务,召开集体定兵会,对学历、年龄、体检、政治考核等全部合格的女青年,按照综合素质考评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批准入伍。
咨询电话:2334964 15983869680
渠江镇联系电话: 欧部长 15082856608 谢干事 13882867378
渠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14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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