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乡镇动态>琅琊镇>乡镇动态>详细内容

琅琊法庭妥执一人身损害赔偿执行积案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9-05-11 11:47:51 点击数:
扫一扫下载
渠县网APP

分享

分享到:

    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开展后,琅琊法庭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在清理执行积案中积极追求执行效果,在实施强制执行的同时,抓住时机,选准突破,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近日,琅琊法庭以执行和解方式成功执结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2004年2月21日,原告郭林与被告蒋磊在竹林里点火玩耍,蒋磊将郭林推倒在火堆里,致郭林的头、手烧伤。同年8月29日渠县人民法院判决蒋磊赔偿郭林各项赔偿费用17932元。判决生效后,蒋磊全家外出务工,下落不明,执行中止。清积工作开展后,琅琊法庭对此案高度重视,确定专人办理,多次深入被执行人住所地,掌握被执行人信息和线索。春节期间,得知被执行人回家办身份证,法庭三人放弃休息时间及时出动,将被执行人堵在家中,采取说服教育方式,感化被执行人。最终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在法庭说服教育下,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握手言和。至此,历时近5年的执行积案终于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李庆国 王渺)

+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