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巴法庭审结一起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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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临巴法庭受理一起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特别程序案件,审查终结后向申请人发出司法确认裁定书,依法确认该调解协议有效。
案件的申请人因亲人突然离世,遗产继承人不清楚死者的银行卡密码,银行工作人员称凭村社的亲属关系证明及公安机关的死亡证明无法取出死者卡内的存款。遗产继承人来到临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协商处理遗产事宜,经调解委员主持调解,继承人达成对遗产的分割、继承的调解协议。同时,双方当事人申请对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
经法院审查认为,申请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裁定申请人经临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最后,案件申请人凭法院发出的司法确认裁定书到银行成功取出死者的存款。
该法庭积极推行“诉非衔接”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对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使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大大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节约了司法资源。(饶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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