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巴法庭受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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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临巴法庭受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原告苏某在民事起诉状中称与被告刘某相识时间很短就结婚,双方没有感情基础,导致婚后不了解对方的性格,夫妻相处困难,刘某脾气犟,大男子主义严重,一个人掌握家里的经济,不给苏某一分钱,双方经常为家庭琐事吵架,苏某也向刘某提出过他的缺点,刘某不予改正,苏某伤心之下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法庭法官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苏某并不想真正与刘某离婚。虽然刘某对钱看得比较紧,但是对苏某很好,只是因为双方从小的生活家庭环境的不一样,导致双方的消费观念不一样,苏某家庭条件比较好,用钱比较大方,刘某家庭条件要差一点,用钱节约持家,双方消费理念的不一样,导致夫妻发生矛盾,但是双方并没有达到无法挽回的地步,双方都对孩子还是有很深的感情。
在法官的耐心劝导下,刘某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随即向妻子道歉并写下保证书,表示以前存在的一些缺点愿意改正,在钱方面的问题会相信妻子,在大的家庭问题上会与妻子多沟通,希望妻子原谅他,再给他一次和好的机会。同时法官也劝解苏某要理解自己的丈夫,要为自己的孩子的身心健康着想。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之下,夫妻重归于好,开心地一起回家了。(陈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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