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巴法庭成功化解一起夫妻离婚子女抚养费执行难案
扫一扫下载
渠县网APP
渠县网APP
分享
12月18日,当事人丁某珍将一面写着“心系百姓,执法公正”的锦旗送到临巴法庭,对法官公正司法、倾心调解的行为表示感谢。
被执行人赖某系申请执行人丁某的生父,赖某与丁某珍(丁某母亲)离婚后,赖某一直未履行抚养丁某的义务。丁某患有癫痫病,为治疗该病花去医疗费数万元,丁某珍为筹得医药费在临巴场镇上摆了一台缝纫机,通过替人缝缝补补来获得一些收入,家境困难举步维艰,丁某珍多次向赖某催要子女抚养费未果。经法院审理判决,赖某在判决生效后每月按时支付子女抚养费500元。
判决生效后,赖某仍不履行给付义务,经丁某申请案件进入执行环节。临巴法庭通知赖某来到法庭,法官耐心劝说要求赖某履行抚养义务。赖某竟称,“我和她(丁某珍)离婚了,孩子是她的,我没有义务养孩子,要钱没有,你们抓我去坐牢嘛。”赖某又称,自己是一个残疾人,生活也较困难。为化解矛盾,达到案结事了,法官采取“面对面”、“背靠背”多次组织双方调解,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即申请人放弃一部分,义务人给付一部分,司法救助一部分,赖某将前期执行款给付后,从2016年起每月以300元履行给付义务,最终这一执行难案得以妥善化解。(饶经纬)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