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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光乡认真抓好农村小额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2-10-25 14:50:08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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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巨光乡党委、政府以“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服务民生”为出发点,贯彻落实渠府办〔2012〕12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功能,促进经济与社会和谐发展,积极宣传发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参保,统筹解决推进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的“巨光乡推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并于10月25日组织全乡村社干部在乡会议室集中学习渠府办〔2012〕126号文件和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知识。  

    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保费低、保障高,人人都买得起。投保简单,以一个村为单位,投保范围出生30天至65周岁,保险金额30元,保障时间一年,保险责任,意外伤害身故赔20000元,意外伤残20000元,意外伤害重度烧伤20000元,意外伤害医疗1000元,疾病死亡1000元。  

    参会人员一致表示,要把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落到实处,回去后积极发动群众投保。(黄泽 吴俊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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