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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青少年学法、懂法、用法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05-29 20:23:20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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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边镇关工委5月24日聘请了镇司法所所长王国韬在镇二小举办了《四川省未成年保护条例》的法制讲座主题活动,旨在让广大青少年学法、懂法,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月24日上午8时,全校800多名师生聚集在学校内操场。受镇党委书记金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曾万富的委托,镇人大主席郑启全参加此次活动,带去了党委、政府的问候和祝福。他强调,镇关工委在学生中开展法制讲座,目的就是要让每个青少年学生知法、学法、懂法、用法,减少预防未成年犯罪,并祝愿活动圆满成功。

接着王国韬所长就《四川省未成年保护条例》结合青少年的性格特点与实际情况进行了详细讲述。首先,他扼要地将《条例》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异同进行了区分。对未成年人的权利和六个保护,即: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国家机关保护以及特殊保护进行具体分析。至于未成年人的权利有17类也作了分类说明并通过案例进行分析阐述。讲析中,重点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作了详细而具体分析。他说:“条例中明确指出,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为让学生听得好,听入耳,条条款款都是通过学生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进行讲述,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例如在讲到家庭保护时就以刘某某同学进网吧玩游戏,几天不到校学习,也不回家一事,说明父母未尽到保护责任;当讲到学校保护时,又以该镇一小三年级两个同学下课后嬉戏不慎,一个同学把另一个同学右眼刺伤,造成眼角膜裂伤的七级伤残,几经治疗,所花费用达到八万多元一事,说明学校未尽到管理责任等等。最后对未成年人怎样用法律保护自己也作相应的说明。他说:“法律内容繁多,上一堂课远远不够的,要求每个同学自身加强学习,特别是电视台的法制频道是我们学习的最好教材,你们要认真学好、学深、学透,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真正实现未成年零犯罪。在家庭做个好孩子,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社会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在一片热烈的掌声中结束了法制课。学校赵俊弘校长对学生安全教育工作作了发言。

最后镇关工委王光炯指出,这堂法制课也是对青少年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的重要一环,要与此同时把“学雷锋、心向党、讲品德、见行动”有机地结合起来,尽可能利用时间组织小学中高年级和初中学生开展学习讨论,不断提高法律意识。

    镇关工委刘泽东、廖中才参加此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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