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林乡传达贯彻全县作风建设年活动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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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上午,鹤林乡召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村四职干部、各单位负责人会议,传达全县作风建设年活动会议精神。会议由乡长王清平主持。
会上,王清平组织大家学习了《中共渠县县委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渠委发〔2013)10号),并结合我乡工作实际就作风建设年活动作了安排部署和要求。
他指出: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大决定,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执政为民能力、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执行落实能力、全体党员干部先进性和纯洁性、全体公职人员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进一步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增进群众感情,把一切为了群众、真心服务群众作为出发点和归宿点,以树立群众观念、解决突出问题、改进工作作风、建立长效机制为重点,切实发挥党员干部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重要作用。2013年,我们要在县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县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并结合我乡实际认真做好各阶段工作,扎实推进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为加快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建设幸福渠县”做出应有的贡献。(周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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