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林乡传达贯彻渠县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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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上午,鹤林乡组织召了开乡机关全体工作人员、部门负责人及各村(社区)支书、主任的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了渠县6月21日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会议由乡长王清平主持。
会上,王清平首先对县地方志工作会议作了传达,一是总结了2011年全县地方志工作,二是对2012年全县地方志工作作了安排,三是通报表彰了渠县人民政府关于《渠县年鉴》(2011)卷编纂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并进行现场颁奖。随后,县志办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了年鉴撰稿编纂业务培训。
王清平指出,地方志是传承和弘扬人文精神的重要载体,集中反映不同时代的发明创造,展现一个地方的文化岁月,具有独特的历史文化价值。盛世修志是我国的历史传统,党和国家历来重视地方志的编修工作。年鉴编纂工作是一项政治性、历史性、现实性都非常强的工作。要严格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主动作为,切实加强对编鉴工作的领导,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编写,高质量地完成各自承担的任务,要认真负责,严把年鉴撰稿质量关,提升年鉴品牌影响力,服务经济社会建设。
王清平要求,要迅速行动,通力合作,认真负责地做好年鉴编纂和发行工作,不断提高年鉴质量,推动地方志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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