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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乐镇领导带队检查餐饮服务企业复工情况

作者:王建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0-03-17 16:51:26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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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指导餐饮服务经营单位有序复工,加强疫情防控,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切实维护经济社会秩序,3月16日,丰乐镇副镇长张义平一行对丰乐街道、黎乐街道各餐饮服务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健康证、消毒柜、消毒液、口罩、用餐人员登记台账等进行检查,准备充足可以有序复工。

  检查中,张义平指出,有序复工前,各餐饮服务企业务必准备充足的防控物资(口罩、消毒剂、洗手液、体温枪等),保障工作人员日常工作防护需求;停业后首次恢复营业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需全面对营业场所、设备设施、餐饮餐具等进行彻底的清洗消毒。培训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消毒剂使用方法执行,避免消毒液体接触到菜品、成品;增设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用于投放使用过的口罩,并注意及时清理;日常以通风换气和清洁卫生为主,同时对接触较多的公用物品和部位进行预防性消毒,确保餐具严格清洗消毒后使用,必要时对地面、墙壁等进行预防性消毒;建立每日健康监测制度,每天上班、下班 对员工 进行体 温测量,严格从业人员每日上岗前健康检查制度,进入经营场所 (工作区域)前,应监测体温,若体温≥37.3°C,应安排离岗观察休息。有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从业人员严禁上岗,并及时联系到医疗机构就诊;从业人员上岗应一律佩戴口罩,并按 规定及 时更换口罩,保持口罩清洁;食品处理区的从业人员应穿清洁的工作服、戴清洁的工作帽;做好从业人员传染病防控、食品安全知识、健康知识等培训。应对经营场所、保洁设施、人员通道、洗手间、更衣室等设备设施和区域,进行全面彻底的规范清洗消毒并做好台账记录。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后、按照规范进行消毒,并存放在专用保洁设施内。疫情防控期间,保持食品加工场所和就餐场所的空气流通,禁止使用中央空调。留存集中用餐配送单位或餐饮服务经营单位供餐交易记录,作为溯源凭证。在征得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应制定用餐人员可追溯制度,每桌登记至少一名就餐客人的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并记录用餐时段和人数,严禁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

  张义平强调,全面恢复餐饮服务经营单位正常营业 ,但限制集体性聚餐、承办宴席(含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严格落实通风、清洁消毒、人员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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