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领导率队督查指导大义乡“河长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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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上午,县委副书记刘静深入大义乡督查指导“河长制”工作,县委常委万平益陪同指导。
督查中,刘静实地察看了大义乡河长制工作的实施方案、河(段)长、领导小组、制度建设、责任落实、台帐清单等落实情况。
刘静指出,生态建设、环境治理过程中,“河长制”的作用至关重要,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进一步明确河长职责,强化监督,实施“一河一策”治理方案,主动作为,科学治水。要切实加强水环境乱点和重点难点的集中整治,突出对乱弃渣、废弃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集中整治;要建立长效的水环境治理和环境卫生保洁机制,携手联动、形成合力,不仅要把河道治理好,更要管理好、维护好。同时河道督查长、河段长、警长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联动管理,确保凤溪河的治水工作取得实效。
刘静要求,乡村要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河长制度的落实,不仅仅是一个制度的落实,更是环境督察中一个重要环节,是改善人民生活环境的一个重要工作。要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要明确工作责任,搞清目标任务,找准问题和关键。要强化保障,务实制定方案,分清轻重缓急的解决问题。要进一步排查问题,进一步整改落实。对于养殖污染、河流面源污染、污水处理要落实好整改措施,同时要加强污染源头的管理,立即叫停违规排放生产行为,不能边清旧账又欠新账。同时要强化宣传发动,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变“政府治水”为“全民治水”,营造全民参与治水的良好氛围,共建共享美丽水乡。(龚兴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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