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镇切实加强水上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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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镇地处渠江岸边,境内通航水域7.9公里,有客货船舶和采砂船12只。近年来,该镇按照县委政府的工作布署,在县交通局及海事事务所的帮助和支持下,通过全镇各职能部门的团结协作,全镇水上安全工作呈现出好中向上的局面。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镇党委政府把抓好水上安全工作,作为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社会稳定的重要事务来抓。召开了专题会议,坚持“保稳定、顾大局、促发展”的指导思想,于年初与涉及的2个村(社区)的客货船主,签订了船舶安全责任书12份,签到各个船主,并成立了水上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挂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船管办、应急办相关人员为成员,切实加强对水上安全工作的监管。同形成镇、村、组、船主层层负责、层层落实,人人重视水上安全的良好格局。
二是狠抓落实,完善措施。汛期来临前,镇上召开了专题会议,结合上级要求,对渡口、渡船、货船进行了专项整治,组成了水上安全检查组,对安全员、船主进行了一次船舶安全教育培训和相关船舶安全法规、规章、制度的宣传。并对辖区内的的渡口码头和船舶建立了管理台帐,完善了相关渡运手续,要求各船主定期对船舶进行维修,配齐配全了救生设备,安全员必须按规定负责船舶的签单发航,做好发航记录,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下达了整改通知书。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为及时把相关水上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到村社,领导小组采取分级宣传的形式进行宣传教育。首先召开村(社区)干部会议,把宣传的重点、内容传达给村(社区)干部、村民小组长和船主参加的会议。通过层层传达,层层落实,有效地传达了会议精神。截止目前,已召开各种会议32场次,利用赶集天宣传2场次,受教育群众12000人次,书写宣传标语横幅12幅。
通过以具体措施,全镇水上安全工作收到了良好效果,今年以来未发生一起水上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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