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县委第六巡察组巡察中共渠县东安镇委员会工作动员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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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4月22日,县委第六巡察组巡察东安镇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巡察组组长韩晓峰主持召开了见面沟通会。动员会上,巡察组组长韩晓峰作了动员讲话,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纪委常委、县委巡察办主任杨伟就巡察工作提出要求,东安镇党委书记雍青松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会上,韩晓峰明确了本次巡察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方向,巡察对象、范围、监督内容和工作重点,巡察工作总体安排、工作步骤和方式方法,要求东安镇认真做好工作汇报,准备好相关材料,做好公开工作,做好巡察了解各项配合工作,及时向巡察组通报有关情况,妥善处置舆情,坚持立行立改。
杨伟强调,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政治担当。二要充分信任,积极配合,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三要严肃纪律,忠诚履职,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
雍青松表示,一是将深化思想认识,自觉接受巡察。二是精心组织安排,全力配合巡察。三是将强化纪律意识,切实保障巡察。四是直面巡察反馈问题,抓实巡察整改。
据悉,县委第六巡察组将在东安镇工作2个月。巡察期间(4月19日—6月18日)设专门信访电话:19160673380,电子邮箱:qxxwxcz006@163.com,“四川码上巡”二维码,并在东安镇便民服务中心巷道口设置了征求意见箱。巡察组每天受理信访电话的时间为:8:30—17:30。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东安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东安镇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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