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台专项法规破解维修资金监管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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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1日从成都市房管局了解到,成都市已于近日出台《成都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并将于明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意味着成都市在破解维修资金监管难题方面实现依法治理。
该《办法》通过创建维修资金管理公约实现提前授权,出现应急情况时可直接启动提前授权,使用资金进行维修,及时发挥出资金的保障作用。此外,《办法》完善了资金使用的第三方监督,对挪用、虚列工程项目、虚增工程量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规定,并将其纳入联合惩戒,以保障资金使用安全。
住房专项维修资金,被称为房屋的"养老金"。它关系到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对维修资金的高水准监管,有利于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
然而在实际使用中,很多城市维修资金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一些小区真正出现紧急情况,并严重影响业主生活甚至危及业主生命财产安全时,维修资金的保障作用却难以体现,违背了建立维修资金制度的初衷。
维修资金使用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资金使用过程中信息的公开、透明度不够,使得业主不愿放心大胆地参与到维修资金的意见征集和决策、监督之中。针对这一问题,此次成都出台的《办法》提倡维修资金业委会自主管理,引入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公约制度。
公约中须由业主共同明确以下方面:专户管理银行选择、专户开设及资金划转;专项维修资金自主管理后,需要划转至代管账户的情形;专项维修资金自管账户核算和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账目管理的事项;专项维修资金续交;应急使用的情形和流程;违反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等。
“管理公约能激发业主‘主人翁’意识,对资金划转业委会自主管理后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安全起到积极作用。同时,可通过集合表决的方式解决分散表决费时费力、意见难以统一等问题。”制定此次《办法》的相关负责人解释,这就相当于是预先授权,把需要表决通过的管理事项事先就表决完成,以省去今后 “一事一议一表决”的不便,提高效率。
而针对社会质疑资金使用不便的问题,此次出台的《办法》推出应急使用预案制度,实现“预先授权、遇险使用”,同时严格限定应急使用的范围和情形,保障资金使用安全。
可不经业主表决直接启动使用资金实施应急维修的情形包括以下7种:屋面防水损坏造成严重渗漏的;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无法正常使用严重影响业主生活的;供水水泵损坏或水管爆裂导致供水中断,严重影响业主生活的;楼体外墙墙面有脱落危险,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消防设施设备严重损坏的;供配电系统中涉及的设施设备发生故障,造成停电或漏电,严重影响业主生活或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等等。
针对社会质疑维修资金使用安全性的问题,此次《办法》规定维修资金使用实行工程造价审核、工程监理等第三方监督服务制度,解决虚高报价、虚增工程量等问题。明确了对挪用、虚列工程项目、虚增工程量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规定,并将其纳入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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