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代表的“行”与“思”——“背篼法官”郭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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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兴利是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人民法院开封人民法庭庭长。过去的26年里,他的“巡回法庭”在剑阁县开封镇等15个乡镇的169个村社审理过案子,调解矛盾纠纷,行程35万公里。
从背篼到自行车、吉普车,随着时代的发展,郭兴利的“巡回法庭”也在升级换代。
郭兴利说,剑阁县如今村村通水泥路,老百姓到法院办事已经很方便,审判法庭也配备了专门的巡回法庭车。他们经常带着厚厚的资料,借着到村里开庭顺便进行普法宣传。
“背篼法官” 郭兴利说:
【我叫郭兴利,是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人民法院开封人民法庭庭长,是老百姓眼中的“背篼法官”。我今年58岁了。过去由于条件差、交通不方便,用背篼背着国徽、卷宗、标志牌,穿梭于辖区的15个乡镇,169个村办理案件。坚持“自己多动腿,让群众少跑路”的执法理念,坚持“自己多动嘴,让群众少烦心”的执法风格。20多年来,我们的执法环境不断改善的同时,我们老百姓依理依法的风气也大大提高、不断改善。
邻里之间发生纠纷之后,一定要通过村组干部,或者通过人民法庭来诉讼解决,一定不要因为邻里纠纷而发生斗殴,造成不必要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我们现在审理案件时,由过去老百姓不愿意参加,变为现在的主动旁听,使我们的审判效果,不但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而且对案结事了,推动社会的和谐稳定起到良好的效果。】
党的十八大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目前,一大批基层矛盾纠纷纳入法治轨道并妥善解决,“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日渐成为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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