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里的议事会”——成都基层治理的民主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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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近70岁的四川成都晋阳社区居民田景余,自警察岗位退休后也没闲着,为了自家小区院子的事儿每天东奔西跑,人也显得格外精神。
这几天,他和另外4名邻居组成的居民小组议事会,把晋阳社区居委会和施工单位、监事会的相关人员召集到一起,商量着小区院子后大门的维修方案,这已是他们第5次开会讨论这一方案。“这次定下来就动工了,大家再好好议议。”老田说。
田景余所在的晋阳社区,位于成都城区与郊区的结合处。他所居住的北苑小区里的房子大都建于上世纪90年代初,是成都最早的商品房。30年后,年久失修、设施老旧成了居民的共同“痛点”。
最近几年,北苑里讨论最多的话题就是“今年整修哪些项目”“居民家又遇到了哪些问题”,这些大事小情通常都由居民小组议事会牵头。
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正在加速构建党委政府“掌舵”主导、全民共建共享的新格局,变“社会管理”为“社会治理”。
在成都市近期召开的一次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大会上,明确了转变特大城市发展治理方式,其中包括构建符合特大城市特点和规律的社区治理体系。居(村)民小组议事会,就是成都社区治理的一种民主实践。
在居民所住的院落中,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由全体居民推选出3名以上代表,成立议事会,在一定范围内行使居民小组自治事务议事权、决策权。经过近十年探索,这一民主议事形式自2012年起在这座城市的4338个村、社区全面推开。
在北苑小区,按照约定,5名议事会成员每月10号召开一次议事会议。今年的前三次“例会”上,田景余和他的同伴商议决定“修葺后大门、修整消防通道、安装院落围墙的防盗刺,三个工程合计预算3.6万元”。这些钱一半来自社区的专项资金,一半由居民自筹。
决议在院落里公示一周后,提交至社区,完成民主议事的第一步。第二步,北苑小区的项目申请需要在更高层级的社区议事会上“路演”。每个申请项目的居民小组各自介绍项目情况、自筹资金来源、广大业主意见。获得37名社区议事会成员中的2/3以上“赞同票”,项目才算通过。
田景余说,获得项目后,居民小组议事会又开了五次会,包括比选施工单位、研究施工方案,几经比较在原来3.6万元预算的基础上,又省下了1500元。“这叫开支少,办事好。”老田高兴地说,大家伙自己的事儿,自然更上心。
晋阳社区党委书记李含荣说,基层治理的民主实践给成都的社区带来了“人”的变化,激发了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热情,居民不再只是“等靠要”。
在距离晋阳社区大约30公里外的双流区公兴街道的朱家庙社区,超过千户农户拆迁集中安置在金河苑小区。小区院落清新整洁,散落在院落里的长椅坐满了“摆龙门阵”的邻里街坊。
“康老师,我们那一栋的电梯又不对了。”“康老师,我们小区如果有一个老年人喝茶的活动室就好了。”身为居民小组议事会成员的康从芬告诉记者,自从小区成立议事会之后,大家参与院落治理的积极性都格外的高,意见就这样一个个收集起来了。
记者了解到,在民主自治的过程中,监督的触角也直抵最基层“末梢”。公兴街道纪检监察室主任朱玉梅介绍说,在社区、居民小组自治的过程中,不仅设置了与议事会并行的监事会履行全程监督责任,街道纪工委、村(社区)纪委、村(居)小组廉情监督员三级监督网络,也保证了自治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中国社科院政治学研究所研究员赵秀灵认为,在中国社会发展中,基层民主治理的创新表现尤为突出。成都的基层治理展现了新的面貌和格局,在党组织起引领作用的同时,实现了“由民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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