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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部门整治问题地图:市场上销售问题地图当场收缴

作者:郄建荣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17-08-22 16:18:30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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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5年来,全国共开展针对问题地图的执法行动11000多次,但是,损害我国领土主权、安全和海洋权益等“问题地图”仍然屡禁不止。
 
  为此,国土资源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等国家14部门今天宣布将开展为期5个月的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
 
  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局长库热西在今天召开的电视电话会上表示,对所有违法违规的案件都要依法查处,对屡查屡犯、屡教不改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重处罚,顶格处理。
 
  该项行动方案则要求,在互联网网站、展览(展会)、博物馆等中登载的,要责令立即撤换;在市场上销售的“问题地图”,要当场收缴。
 
  千余“问题地图”网站被处置
 
  据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介绍,目前我国地图市场快速扩张、繁荣发展。2012年以来,每年公开出版的地图约2000多种,近3亿册幅。仅2016年,导航电子地图就完成服务总值66亿元,具有互联网地图服务资质的测绘资质单位完成服务总值达282亿元。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透露,据统计,2012年以来,全国共开展执法行动11000多次,查处相关案件近1000起,收缴各类违法违规地图产品愈20万余件,完成1000余个存在“问题地图”网站的处置。
 
  “但是,地图市场中损害我国领土主权、安全和海洋权益等‘问题地图’仍然屡禁不止,没有得到彻底根治。”库热西说,2016年地图市场检查中,在各类地图市场、文化用品市场、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展览(展会)、纪念馆、博物馆等,发现并依法查处了一大批违法、违规案件。
 
  据他介绍,这些案件,有的漏划、错划我国重要岛屿、国界线等,危及国家主权;有的在互联网中上传、标注敏感和涉密信息,公开登载、非法交易涉密地图等,危及国家安全;有的对相关国家和地区不按我国政治外交主张进行标示,以及非法测图、编图、提供地图服务等,损害国家利益。
 
  库热西指出,尤其是一些互联网刊载的、自媒体发布的“问题地图”,分布广、传播快、危害大,性质十分恶劣,案件触目惊心,必须高度重视、重拳出击、彻底整治。
 
  重点查处三大类“问题地图”
 
  据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介绍,此次专项行动将主要针对三大类“问题地图”,其中包括,存在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等严重问题的地图;台湾省在地图上的表示违背“一个中国”原则;错绘、漏绘我国台湾岛、海南岛、钓鱼岛、赤尾屿、南海诸岛等重要岛屿;错绘国界线将我国领土表示到国外;南海断续线的表示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错将我国重要岛屿按其他国家主张名称进行标注等。
 
  同时还包括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等严重问题的地图。这一类问题主要是指,在地图上表示军事禁区、军事设施、国家安全要害部门、未经公开的港口和机场等不能对外公开的涉密内容;公开登载、非法交易涉密地图。
 
  其他不符合地图管理有关规定的地图和行为则包括,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其他国家和地区表示不符合我国政治外交主张和有关规定;无资质从事地图编制或互联网地图服务;未依法履行地图审核程序公开登载;弄虚作假、伪造申请材料骗取地图审核批准文件,或者伪造、冒用地图审核批准文件和审图号;未在地图适当位置显著标注审图号。
 
  对“问题地图”实行零容忍
 
  国家14部门在今天公布的专项行动方案中提出,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地图”实行“零容忍”,严格督促及时整改并做好“回头看”。
 
  行动方案要求,在互联网网站、展览(展会)、博物馆等中登载的,要责令立即撤换;在市场上销售的,要当场收缴;在电子商务平台中销售的,要责令及时下架并追缴;对正在生产的,要责令其停止生产并收缴其产品。对各类情节严重的“问题地图”,要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对直接责任人及相关负责人进行追责。
 
  库热西说,要畅通“问题地图”举报方式和渠道,增加社会公众参与监管的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地图。要以法律为武器,加大执法力度,敢于亮剑、敢于碰硬,对典型违法案件要及时向社会曝光,对构成犯罪的严重违法案件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地图违法行为形成强大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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