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手齐心共建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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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记者踏访城乡,最强烈的感受莫过于环境的变化。在城区,大街小巷整洁卫生,商铺井然有序,道旁树枝吐绿;在乡村,田野葱茏滴翠,空气清新流芳,庭院洁净如洗……从城区闹市到乡间田野,一场轰轰烈烈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让142万宕渠儿女真切地感受到了不一样的春意。
全县上下 “动”起来
每周星期五下午,是渠县“爱我渠县,清洁家园”大扫除时间。在渠县城区的大街小巷,都涌动着县“四大家”领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中小学生及各社区的干部的身影。他们手持扫帚,肩扛铁锨,挑着水桶,拿着抹布,到城区主要路段,清扫道路、捡拾垃圾、擦拭护栏、清理绿化带、清除牛皮癣、整理小绿地。
“我们通过干部带头义务扫街这项活动,用榜样引导每一个市民参与,让我们朝夕相处的环境变得更加干净、整洁、靓丽。”县委书记邓瑜华说。
正是在这种模范带动下,如今,在街头巷尾,经常能看见红领巾弯腰拾起地上的纸屑,看见老大爷老大妈在休闲健身之余在公共场所帮着整理环境……
为确保环境治理工作有序开展,渠县迅速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为组长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构建覆盖全县、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组织领导体系。20多个县级领导,每个领导负责一条街,每个县级部门负责一个段。明确了以“干净、整洁、规范、有序”为标准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初级目标。
一场声势浩大、全民参与的综合治理行动, 按照“治理一把尺,全县一个样”的标准,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
城乡环境 “靓”起来
初夏中的宕渠,花红柳绿,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6月8日,记者走在渠县城区街头,发现城市环境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宽阔整洁的道路,规范有序的商铺,洁净一新的街面,碧绿清澈的河水,渠县的面貌焕然一新。
城市的变化让人深切感受到现代都市的气息,乡村又是怎样的一番景象?记者驱车来到渠南乡。宽阔整洁的乡村公路,鳞次栉比的农家楼舍,行道绿树青青,处处鲜花盈盈……“现在我们这里的环境好了,心情舒服多了。”走进渠南乡渠南村,村民熊小兵说起环境整治给他们带来的好环境高兴不已。“我们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与发展经济推进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通过开展“小手拉大手”等宣传活动,打好“全民参与战”,让村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该乡党委书记张明介绍说。
去年以来,渠县城乡环境治理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6月8日,正在滨河路散步的王大爷感叹说:“以前打扫卫生为过年,现在天天像过年”。“生活垃圾全部进行集中压缩处理,家家户户的垃圾都是定点就近投放到垃圾池里的。” 6月9上午,正拎着一袋生活垃圾准备丢放到集中垃圾池的天星镇合力村村民告诉记者,现在,他们村也有专门的清扫保洁人员了。
长效机制“建”起来
县环治办主任贾渠平告诉记者:“以前,只要一听到领导要来,就得连夜通知乡镇搞好卫生。现在,管理实现常态化了,再也用不着打电话了。”
环境整治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如何确保整治成果不反弹?渠县采取“堵疏结合”,“教管并行”,“奖惩并重”的措施,实现管理常态化。
--“堵疏结合”。因地制宜地开展停车场规划建设,统筹考虑停车场的设置管理,做到车辆有场地停、方便停、安全停。增加市场容量,扩大市场覆盖,确保摊点入市、管理规范。强化广告乱贴处罚力度,增设社区广告张贴栏,确保各类广告定点张贴。科学设置垃圾中转站,增设城区垃圾箱,做到垃圾入桶。
--“教管并行”。坚持规范执法行为,努力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强化居民教育引导,坚决制止向道路边沟乱倒垃圾、乱扔杂物等现象,努力从根本上解决“清了倒,倒了清”的问题。积极实行“乡(镇)、村(社)、户”联动,各村(社)建立清扫保洁队伍,增加环卫设施,真正做到及时清运、及时处理。充分发挥电视台、网站等媒体作用,及时报道环境治理工作中的闪光点,深度挖掘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适时曝光影响或阻碍环境治理工作的行为,努力创建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为环境治理争做贡献的生动局面。结合“文明单位”、“卫生庭院”等创建活动,广泛发动一家一户,自觉搞好生活环境卫生清理。
--“奖惩并重”。坚持专项督查与日常督查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对城区、城乡结合部、交通主次干道、农村环境治理等重点区域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坚持把环境治理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综合目标管理,强化工作督查,严格目标考核,逗硬奖励惩处,对治理措施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相关人员进行严格问责。
同时,渠县审议通过了《渠城市民文明公约》和《行为规范》,制定下发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三年规划》、《环境治理责任分解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管理办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问责办法》等10余个规范性文件,对领导和部门实行了“县级领导挂包、辖区领导负责、职能部门实施、挂包部门连责”,对商店和门市实行的“门前六包责任制”探索建立了“一票否决”制,逐步形成了具有较强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制度体系。
去年10月以来,该县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3人,治安处罚妨碍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市民17人。6个乡镇和部门被通报批评,一个乡镇被诫勉谈话。城北派出所一公安人员不支持工作,还被调离到乡镇。至开展综合整治以来,渠县一共发出整改通知56份,处理各种监督投诉120余起。
自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全县累计投入资金2500万元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扩建城市道路22000多万平方米,安装、新添路灯4000多盏,绿化社区8万平方米,改造社区健身、休闲、娱乐场所30余处,新增环卫设施450个,清运垃圾58500吨,拆除违章乱搭大棚560余处,取缔马路市场90个,清理占道经营9200余处,清除“牛皮癣”32600处,拖移和处理违章车辆450余辆,处理乱穿车行道56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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