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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劳动模范表彰大会召开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9-05-04 10:04:27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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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30日,渠县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劳动模范表彰大会在隆重的国歌声中举行。市总工会领导和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家领导出席会议并颁奖。
    会议由县委副书记龚固均主持。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邓瑜华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按照“壮大产业、拓展新城、激活乡镇、改善民生”的跨越发展思路,紧紧围绕把渠县建设成为“达州新兴工业强县、川东特色农业大县、四川一流滨江县城、全国文化先进县”的四大奋斗目标,抢抓机遇,开拓进取,全县呈现出“经济加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民生持续改善、党建全面强化”的喜人局面。当前,渠县正处在攻坚克难、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全县要突出“保增长、抓项目、重民生、强党建”四大工作主题,大力弘扬“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全力推进渠县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邓瑜华要求,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向劳动模范学习,学习他们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高尚品格,学习他们勇于创新、争创一流的精神风貌,学习他们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一要提高素质,迎接挑战。二要崇尚实干,建功立业。三要学习劳模,勇争一流。四要情系群众,凝聚力量。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尊重劳动人民的首创精神,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尊重和保护一切有利于发展、有利于社会的劳动成果,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推进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切实关心广大劳动群众,真正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干群众之所盼、送群众之所需。要切实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积极支持工会依照法律和章程的规定,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参与经济社会管理、依法维护职工权益,及时解决工会工作的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切实加强工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努力为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县委副书记、县长李川宣读了《渠县人民政府关于授予王小渠等同志渠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决定》、县纪委书记马军宣读了《渠县总工会关于命名渠县“工人先锋号”的决定》。随后,县领导分别为王小渠、孙志荣、李年、李友权、李帮忠、刘洪余、刘朝文、张矛、张仁国、张清平、罗盛益、罗嗣贵、陶义平、蒲星泉、蔡福荣等15名劳动模范颁发了奖章、证书及奖金。同时,为县总工会命名为渠县“工人先锋号”川东铸石有限公司铸石车间等16个先进基层集体授牌。
    会后,全体参会人员还欣赏了由县委、县政府主办,县委宣传部、县总工会、县文化体育局、县广播电影电视局承办的《劳动者之歌》文艺演出。(杨东  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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