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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推行常委联系乡镇制度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8-10-28 09:33:53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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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渠县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邓瑜华

  渠县县委在深入推进以“三村建设”为载体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切实解决对乡镇统筹协调不足,影响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问题,从今年起推行县委常委联系乡镇制度,有效协调了乡镇之间、部门之间、乡镇与部门之间的关系,充分激发了乡镇活力,促进了乡镇联动发展。
  制度创新构建新机制
  精心“搭班子”。突出“强基固本”,增强指导力度引领发展。按照产业发展重点和区域功能定位,将全县60个乡镇突出划分为八大片区,成立了八个片区协调组。组长全部由县委常委担任,将常委的分管工作与乡镇的发展优势和发展瓶颈形成强化或互补效应;一名副组长由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现任副职领导担任,另一名副组长由经历多岗锻炼、有丰富基层领导经验的离任正科级干部担任。
  务实“定调子”。突出“崇尚实干”,营造实干氛围强势发展。一是切实做到“两头带”。把上级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带下去,传达贯彻到基层;把基层的工作情况和存在的困难问题带上来,供县委决策参考。二是认真做好“两落实”。督促乡镇落实县委的工作要求和工作部署,督促部门落实县委激活乡镇经济各项措施。三是重点抓好“三协调”。协调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关系,有效避免对乡镇职能多头管理、重复管理、管理缺位的现象;协调部门与乡镇之间的关系,有效解决乡镇有职无权、有责无利、有利无实的问题;协调乡镇与乡镇之间关系,有效改变乡镇各自为政、产业分割、发展不均的状况。
  发展“指路子”。突出“激励创新”,探索管理创新加快发展。一是建立“三次研判制”。协调组一旬至少到一个重点村实地指导一次,一月至少到乡镇逐一实地调研一次,一季度至少对乡镇工作综合评估一次,做到摸得清家底、找得出问题、提得出建议。二是建立“三会协调制”。协调组每月定期召开乡镇协调会、部门乡镇联席会、协调组工作会,做到“全县一盘棋,联动大发展”。三是建立“三项汇报制”。县委每季度听取协调组专项汇报经济社会发展、安全稳定、干部实绩三方面情况,做到决策更具科学性、部署更具针对性、落实更具实效性。
  放权“壮胆子”。突出“优化环境”,深化监督机制助推发展。一是强化“三个保障”。协调组须另行调配人员,由联系乡镇的县级部门抽调人员;为八个协调组集中解决了办公场所,划拨了专项经费,配备了电脑、空调、专用公文包;县财政每年解决协调组5万元工作经费,专项用于日常工作、差旅费用、生活补助等支出;公务用车随时由县委予以保证。二是强化“三项权力”。明确协调组对片区乡镇的督查权和考核权,督查结论和考核结果作为乡镇年度考核、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县委作出重大决策和重要人事任免决定前,充分听取和尊重协调组的意见和建议。
  统筹发展开创新局面
  决策“重科学”。充分发挥协调组“信息员”作用,多渠道、多角度拓宽信息广度和深度,为县委决策提供信息和智力支持。1—8月,各协调组开展专题调研8次,向县委专题汇报3次,开展工作绩效评估3次,常委撰写专题论文8篇。共收集、整理经济发展、社情民意、困难问题等信息313条,县委决策采纳37条,作出处理批示62件201项,解决实际困难问题53项。
  发展“重协调”。充分发挥协调组“协调员”作用,着力解决了部门职能职责不清、资源配置不合理,乡镇与部门争权、争事、争利,乡镇各行其是、盲目发展、浪费资源等问题,实现了乡镇之间、部门之间、乡镇与部门之间的和谐共振、整体联动。1—8月,各协调组召开片区协调会8次,乡镇部门联席会9次,协调组工作会8次;协调议题涉及产业结构调整、科技下乡、技术培训、普法宣传等15个方面,交流、共享信息79条,通报问题6件。管理“重高效”。充分发挥协调组“监督员”作用,督促乡镇真抓实干、真心为民,督促部门为联系乡镇倾力帮扶、倾情服务,深化了效能建设成果。1—8月,各乡镇出台《关于进一步放手放权促进乡镇全面发展二十条措施》配套措施4项以上,部门为联系乡镇引进项目2项以上;协调组建议通报批评个别部门“中梗阻”现象6起,建议处理乡镇“走读干部”、“甩手干部”11人。
  转变作风提升新形象
  搭起沟通“连心桥”。以“万名干部解民忧”活动为载体,集中人力、物力、财力解决突出、沉积信访问题,被群众亲切称为“农民的知心人”。对偏远村组进行“下访”,由乡镇副职领导、驻村干部、村干部到信访户家中解决问题。对集体访、重复访进行“约访”,由乡镇主要领导主动与信访户联系,约定时间上门解决问题。对乡镇信访工作进行“巡访”,由协调组进行抽查和“回访”信访群众,确保“解决一次,息访一户,稳定一片”。1—8月,解决信访突出问题140件,息诉息访110件。
  共谱小康“同心曲”。聘请专家为联系乡镇经济发展“把脉”,深度挖掘区位、资源、产业潜力。在“深丘山区型”乡镇,重点发展药材、花椒、柑桔,培育“特色产业”。在“浅丘平坝型”乡镇,重点发展优质水稻、茶叶、生猪,做强“传统产业”。在“城郊结合型”乡镇,重点发展蔬菜、花卉、黄花,壮大“绿色产业”。在“资源富集型”乡镇,重点发展煤炭、建材、盐卤、农产品加工,打造“支柱产业”。1—8月,发展“一村一品”专业村5个,新建年出栏50头以上规模猪场457个,建立优质粮油基地61万亩,新建蔬菜基地6810亩,种植黄花4.5万亩。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2家,新签约3000万元以上产业项目2个;新发展1000万元以上农业化企业1家。
  聚合发展“向心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协调组整合助推乡镇发展的各种资源。一是培育新农民。协调农业、扶贫、司法等部门实施技能培训、普法宣传教育,培训农民工10484人次,开展法制宣传100余次,培训“村两委”干部600余人。二是建设新村镇。协调卫生、农业、水利、交通等部门开展乡村清洁工程,实施灭蚊、灭蝇、灭蟑螂和环境消毒灭菌工作,推广使用秸杆气化炉300户,新建沼气池3783口;新建通村公路263.9公里,开工通乡油路165.2公里。三是树立新形象。协调组织、纪检等部门扎实开展“三村建设”和“一三三”活动,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凝聚力、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明显增强。组织科级干部结对帮扶150个村,引进项目23个,协调资金200余万元。
  提高效能凝聚新动力
  行政效能“最大化”。一是突出科学分工。实行常委、协调组组长抓总,第一副组长协助组长统筹协调,第二副组长专职片区工作的机制,做到了“职尽其责”。二是突出效能提高。协调组坚持处理片区事务常态化,片区乡镇汇报工作日常化,做到了“责尽其用”。三是突出求真务实。发挥老干部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优势,指导乡镇发展经济和处理发展问题,做到了“人事相宜”。
  职能职责“互补化”。通过人大、政协、纪检职能元素的多元化配置,协调组职能作用更加广泛和优化,统筹协调力度更加积极和增强,部门“中梗阻”、行政“不作为”、干部“形象差”现象得到有效治理和遏制,“建议—执行—监督—落实”形成乡镇新的工作链条。
  工作成本“最小化”。建议乡镇建立行政成本核算制度,控制乡镇接待支出。协调组到乡镇开展工作,不准以任何名义在乡镇报销燃油费用和补助,生活用餐一律在乡镇伙食团;到村指导工作,每人按15元生活标准发放,费用在协调组工作经费中列支。1—8月,各协调组各类支出总计12万余元;乡镇接待支出同比下降40%,节约经费4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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