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召开贯彻落实两个《办法》宣讲会
渠县网APP
分享
10月31日,渠县贯彻落实《达州市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实施办法》、《达州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制度建设与执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宣讲大会在县会议中心举行。会议强调,要严格监督问责,完善制度建设,认真抓好两个《办法》的贯彻落实,努力以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巩固“干部清正、政府清廉、作风清新、政治清明”的良好环境。
县委书记王善平,县委副书记、县长苟小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何世斌,县委副书记陈谋等县领导参加宣讲会。
王善平指出,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落实“两个责任”,是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重要举措。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的决策部署,认真抓好两个《办法》的贯彻落实。
王善平要求,要吃透文件精神。各级党组织要把两个《办法》列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督促各级干部准确领会两个《办法》的精神实质,全面把握一案双查的6条启动条件、10种责任追究情形,分清集体责任、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界限。同时,结合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学习,进一步加深对两个《办法》的理解,真正搞懂各级党委、党委书记、班子成员、纪委、纪检干部在履行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职责界限和责任要求。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和县纪委将采取随机抽查的形式,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
要严格监督问责。全力支持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执纪办案,按照两个《办法》要求,对存在日常管理失职、失察、包庇、纵容,或存在共同腐败的情节,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履职不到位,徇私情、不作为等行为坚决查处;对领导干部托人说情的,严格记录在案;对阻碍、干扰案件查处的,依纪依法予以处理,让一案双查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要进一步强化结果运用,将各级各部门履行两个责任情况与干部教育监督、日常管理、选拔任用、年度考核等挂钩,强化对各级干部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全程督导和问题倒查。
要完善制度建设。县纪委牵头,加快制定出台我县一案双查、惩防体系制度建设执行的实施细则,形成制度管理的长效机制。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两个《办法》的工作方案,对责任人员、工作要求、履职事项、标准要求等进行细化,逐项抓推进、抓落实,推动两个《办法》落到实处。
宣讲会上,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李莉从凝聚共识、理解内涵、增强合力等方面对两个《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
县领导熊长虹、李佳林、高江海、罗谦、何长华、唐令彬等参加宣讲会。(杨东 王爱华)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