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对第四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先进集体进行了表彰。渠县人民检察院获得今日“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
记者从省检察院了解到,我省共有14个基层检察院获得殊荣。渠县人民检察院、彭州市人民检察院、荣县人民检察院、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检察院、中江县人民检察院、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检察院、峨眉山市人民检察院、仪陇县人民检察院、南溪县人民检察院、南江县人民检察院、安岳县人民检察院获得“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资阳市人民检察院、南充市人民检察院、自贡市人民检察院获得“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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