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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法善治开启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新篇章

作者: 来源:宕渠青年 发布时间:2024-01-17 18:06:58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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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2023年12月23日,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联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国青少年新媒体协会,在京召开“宣传贯彻《条例》 益起助力成长”主题研讨会,并发布《第5次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成果。
报告》基于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小学、初中、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31,688名未成年学生、11,624名家长、787名教师的抽样调查,围绕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网络接入环境、网络使用特点、上网教育与引导、网络安全与权益保护等方面介绍了最新情况,并对5年来的调查数据进行综合分析,总结特点规律,研判变化趋势,提出工作建议。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于2024年1月1日正式施行。为帮助大家更好地学习《条例》,我们邀请知名专家结合《报告》相关内容,撰写系列解读文章。今天推出第7篇《良法善治开启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新篇章》,作者为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何波。

自1994年接入国际互联网以来,未成年人就是我国上网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互联网技术产业的快速发展和入网终端设备的广泛普及,未成年人网民规模不断增长且持续扩大,逐渐成为网络用户中的重要力量。近日,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联合发布的《第5次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显示,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已达到1.93亿,互联网普及率增长到97.2%,显著高于全国互联网普及率的75.6%,未成年人基本实现“无人不网”。未成年人在使用互联网便利学习、生活的同时,也面临着违法和不良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泄露、网络沉迷、网络欺凌等多重风险,依法强化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保护成为我国网络空间治理的重要战略任务。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后继有人的战略高度谋划未成年人工作,就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实施一系列重大部署,要求加快制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相关法律制度,建立完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长效机制。在我国互联网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国家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针对实践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因业施策、积极立法,逐步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报告》指出,随着《网络安全法》《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先后出台施行,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力度持续加强,网络安全环境明显改善。从《报告》的数据来看,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网民规模及普及率、安全合理使用网络能力、网络权益维护意识等持续上升,未成年人对互联网的主观依赖程度、遭遇网络安全事件的情况等显著下降,这些都清晰地反映了我国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领域所取得的进步和成绩,也说明我国所采取的网络保护制度举措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力推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

一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律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在近三十年的网络法治建设进程中,我国始终将依法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作为互联网治理和网络空间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立法机关和相关部门采取渐进式的法律体系构建模式,先后制定出台了多部相关法律法规,为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2023年9月,国务院审议通过《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充分汲取近年来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实践经验,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制度进行了体系化的梳理和再造。《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不仅是新时代网络法治建设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取得的最新成果,也标志着我国以《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为核心,以《个人信息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为补充,涵盖未成年人网络素养促进、网络信息内容规范、个人信息网络保护和网络沉迷防治等各方面全流程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律制度体系基本形成。

二是适当保护与积极发展并重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理念逐步深化。依法强化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重要目的是促进未成年人充分享受数字红利、实现其在网络空间的全面发展。近年来,我国逐步确立了以发展和保护并重为引领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理念。一方面,坚持适当保护,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和网络空间的规律特点,通过安装上网保护软件、合理设置时间功能权限、科学分配各方主体责任等制度设计,最大限度减少和控制未成年人面临的网络社会风险,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例如,《报告》显示,过去几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的网络安全感明显提升,未成年人未遭遇过网络安全事件的情况从2019年的66.0%提升至2022年的72.4%。另一方面,坚持积极发展,尊重未成年人“网络原住民”的客观成长规律,通过制度保障最大化赋予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发展机会。例如,《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将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环境作为立法的首要目的,在诸多具体制度设计上坚持以服务未成年人为中心,积极帮助未成年人充分利用互联网带来的资源和发展机会,更加有效地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三是未成年人安全合理使用网络的意识和能力得到显著提升。未成年人网络素养促进是实现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基本前提和重要基石,网络素养不但可以增强未成年人安全合理使用网络的技能,而且有助于提升其识别和应对网络风险的能力,以及降低其从事不当行为的可能性。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树立了网络素养促进制度在未成年人保护中的基础性地位;《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设立“网络素养促进”专章,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了未成年人网络素养促进制度的具体规定,包括将网络素养教育纳入学校素质教育内容,规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软件以及专门供未成年人使用的智能终端产品要求等,推动未成年人安全合理使用网络的意识和能力有效提升。例如,《报告》指出,搜索信息与下载安装软件是未成年人通过互联网获取信息和服务的基础能力,目前这两项数据的比例已分别达到69.4%和65.1%;注册、注销账号和修改密码是未成年人上网所需要的基础网络安全技能,具备这项技能的未成年网民比例达到52.4%;此外,数据显示,已有72.0%的未成年网民认为自己会注意识别网络诈骗。

四是全社会协同共治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格局初步形成。在网络空间治理过程中,我国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管理、企业履责、社会监督、网民自律等多主体参与的综合治网格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社会各方面要切实做好与儿童事业发展有关的各项工作”“全社会要担负起青少年成长成才的责任”。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是网络空间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涉及政府、家庭、学校、企业等各个方面,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明确提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应当实行社会共治,并规定了有关政府部门和各方主体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中的责任,明确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个人信息处理者、智能终端产品制造者和销售者等关键主体应当依法履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义务,推动各方协同发力,织牢织密了未成年人网络空间的“防护网”。

五是凝聚全球互联网治理共识,贡献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中国经验和中国方案。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是全球面临的共同问题,也是世界各国互联网治理的共性难题,从全球发展趋势来看,依法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正日益成为国际社会的共同选择。我国作为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缔约国,积极履行公约责任,不仅借鉴国际社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治成果,将儿童最大利益等原则引入国内并进行本土化改造,重点促进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强化个人信息保护、防治网络欺凌等,凝聚了全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最大共识;又立足国情,提出信息内容分类管理、未成年人模式等制度创新,在提升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效果的同时,也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这一重要国际议题上贡献了中国方案,展示了中国式现代化治理的智慧和经验。

整体来看,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律制度体系已初步形成,不仅有效满足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现实需要,也与我国网络空间治理整体思路高度契合,体现出适当保护与积极发展并重、国际共性与中国特性兼顾、制度延续与立法前瞻并存的网络时代品格,并在全球范围具备了一定的示范效应和领先地位。与此同时,互联网领域更新迭代速度快、技术应用变化多,随着经济社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加速推进,未成年人面临的网络空间风险更加复杂多元,不可避免产生新的问题和风险。例如,《报告》调查指出,未成年网民对人工智能技术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安全隐患认识不足,仅有 45.1%的未成年网民知道不法分子可以利用人工智能合成虚假的视频、音频进行诈骗。因此,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是一项需要长期推进并不断强化的工作,尤其是迈向未来智能时代,随着网络环境的发展变化,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律制度体系也需适时调整,按照最有利未成年人原则持续补充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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