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社会民生>详细内容

职工医保“门诊共济” 带来就医实惠

作者:渠县融媒体中心 雷华 刘代雯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3-03-09 12:07:41 点击数:
扫一扫下载
渠县网APP

分享

分享到:

2023年,达州市正式启动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制度,参保人员在各级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医保目录内的药品、检查、治疗等费用,都可以由医保按比例报销,增强了医保基金的保障功能,提高了参保职工的医疗待遇。

政策实施以来,去医院诊治的患者陆续达到了各级医院的起付标准,他们发现,自己的医疗支出明显减少。在渠县中医院,前来治疗咳嗽的患者接受了CT检查,又开了服用的西药,总计花费331.6元,这笔诊疗费以往需要自己全部承担,这次医保居然报销了一大半。

患者 刘慧:以前在门诊看病都报不到账,现在可以进行报账了,这一次感冒过后,做了一些检查,花了300多块钱,通过门诊共济这部分进行报销,报了100多块钱,自己只花费200多点。

目前,我县已经开通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等70余家定点医疗机构,参保职工在这些医院就诊时均可以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待遇。

渠县中医院党委书记王波:通过网站、自媒体对该项政策向广大就诊群众进行宣传,使广大群众对该项政策有知晓、有体会。截止目前,我院已为职工医保共济门诊支付54000余元,涉及群众1000余人。

据了解,职工基本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是将门诊多发病、常见病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报销,增强医保基金的保障功能,提升基金的使用效率。在职职工起付线200元,退休职工起付线150元,统筹基金年度报销封顶线,在职职工1000元,退休人员1300元,通过调整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结构,推动职工医保门诊保障由个人积累式保障模式,转向社会互助共济保障模式,让群众少花钱、看好病。

渠县医疗保障局参保服务股副股长 黄文茜:门诊共济保障方式主要包括普通门诊费用统筹保障、“两病”门诊用药保障、门诊特殊疾病保障,待遇标准。《细则》实施有利于统筹基金保障共济功能,提高医保使用效率,有利于引导患者合理就医。


+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