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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土溪镇烧龙闹元宵

作者:渠县融媒 来源:爱上渠县 发布时间:2021-02-22 11:54:20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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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乃中国四灵之首,国人对之敬而且畏。在人们的心目中,龙是祥瑞的灵物,是和风化雨的主宰,也是狂涛骇浪的破坏者;它的力量,就连最凶猛的野兽也不能匹敌。

  近年来,土溪镇党委、政府在县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高扬渠县精神,建好幸福土溪”的宗旨,积极开展健康的群众娱乐活动,恢复了舞龙这一历史习俗,增添了快乐祥和的节日氛围,赢得了广大群众的欢迎。

排练舞龙场景

土溪舞龙历史

  土溪镇舞龙历史悠久,起源于汉代,最初是祭祀祖先祈求风调雨顺的一种仪式,后来逐渐成为一种文化娱乐活动,到了唐宋时代舞龙已是逢年过节时常见的表演形式。据说到清雍正八年时,土溪场舞龙活动便形成了九条龙,而今通过考证只保存下来了正街的“河潮龙(7节)”、铧嘴街的“炭龙(5节)”、铁匠街的“铁龙(6节)”、小桥街的“老白龙(9节)”、半边街的“太白龙(7节)”、大桥街的“白子龙(7节)”等六条龙。
土溪舞龙习俗
  经过两千年的发展,土溪舞龙也形成了一些特定的习俗。
  其一:舞龙开舞就必须连续舞三年才能求得风调雨顺,万事大吉。
  其二:每条龙配有两个花灯、一个龙珠(俗称“龙宝”)、一套耍锣,一个说吉利的人(俗称“叫口”)走在前面带路舞龙。
  其三:龙必须是在每年的正月初九早上装上龙头,并由当地德高望重的人给龙点睛后方出行,因为龙乃江河湖海中之神灵,第一件事是到河边祭拜河神,祭拜完河神后就是祭拜龙王庙。然后在初十、十一、十二的白天给家家户户拜年(俗称“捡街”),拜年时不能分富贵贫贱,大街小巷必须每家每户拜完。
  其四:每至正月初十三、十四、十五晚上家家户户备齐烟花,每当龙经过自家门口时,都点燃烟花烧龙以祈求自家繁荣兴旺平安。
  其五:正月十六早上“扫瘟神”,龙在正月十六早上必须把场镇内的每一条街道、每个角落走遍,扫走人们身边的瘟神。最后是送龙归海也称“罢龙”,即在渠江河畔点上香蜡将龙头、龙尾烧掉,将龙身送回龙王庙,待来年再扎新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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