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两万!拘留五天!村主任恶意阻碍执行遭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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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何时,法律权威都不容挑衅!近日,渠县人民法院在执行某物流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中,静边镇某村主任熊某带头哄闹,冲击执行现场,将车辆横挡路间恶意设障,严重妨碍法院依法执行。
渠县法院依法决定对其司法拘留五日、处罚款两万元,并组织强制执行,切实维护法律权威。
公民应通过合法途径理性表达自己的诉求,公然藐视和挑战司法权威,不但无法解决问题还会受到法律制裁。本案中,熊某作为村干部,参与了法院与镇党委政府组织的执行协调会,在法院释法说理后,不仅不主动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反而带头对执行行动大加阻挠,性质恶劣。法院对熊某的妨碍司法行为严厉处罚,既体现了对执行工作人员依法履职的支持和保护,又向社会画出了司法权威不容挑衅的法律底线。(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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