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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债务危机 渠县老板一房“三嫁”

作者:张旭梅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6-07-08 12:26:00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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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家等到住房过户期限发现,卖家早把住房抵押给银行,买家无奈只好通过司法程序维权。近日,渠县警方侦破这起合同诈骗案过程中发现,卖家王某为解决债务通过3家中介公司出售住房,收取买家余某、张某、周某共计15万元购房款。

  卖房解决债务

  据渠县警方介绍,2012年,因为做生意缺资金,王某将自己的一套住房抵押给银行。2年后,王某无法还银行贷款,便向当地一家投资公司借款10万元,约定2个月还清借款本息。

  10万元借款期限到期,王某还不上钱,又实在想不到其它办法,他于是决定卖掉住房。

  买家起诉维权

  今年2月,余某看中王某的住房,双方谈好以18.8万元交易,并约定余某先交8万元定金,3月20日前双方办理住房过户手续。王某收下定金不久,他又以各种理由找余某拿到4万元钱。

  余某等到住房过户期限找王某办理手续,却被告知住房早已抵押给了银行。余某为维护自己的权益,将王某告上法庭。

  住房再次“改嫁”

  另据渠县警方介绍,王某通过中介公司将住房卖给余某后,又通过另外两家中介公司把住房卖给了张某和周某。

  王某以17.8万的价格与张某签订了买卖合同,并收取张某1万元定金。事后不久,王某又以17.65万元的价格与周某签署住房买卖合同,收取周某买房定金2万元。当张某、周某获悉王某一房多卖以后,要求王某退钱,而他拒不退款。

  买房变成租房

  张某找王某退钱无果,还被王某告知可以租房抵消之前交付的1万元买房定金。张某想尽量减少经济损失,无奈与王某签了租房协议。

  目前,渠县警方考虑到嫌疑人王某家有80多岁老父亲需要照顾,依法对王某进行监视居住。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张旭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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