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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达州市道德模范评选结果揭晓

作者:赵毅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12-30 11:23:34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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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公民道德实践活动,为建设幸福达州提供坚实有力的思想道德支撑,今年3月,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市文明办、达州军分区政治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联合开展第三届达州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经过评比推荐,组委会筛选核查,社会公众网络投票、公众代表纸质投票、市组委会审议等程序,评定出刘兴碧等20名第三届达州市道德模范。我县张全文、李旭、邵禀掬3人获评。
 
  张全文  男,汉族,1972年出生,渠县古今香食府董事长。
 
  张全文始终把食品安全放在第一位,做诚信企业,做诚信人,生产让老百姓放心的食品。2008年汶川大地震,他第一时间带领员工筹集一万余元的捐款交到县红十字会。2010年玉树地震和舟曲泥石流,他也积极组织员工为灾区捐款捐物。渠县“7·18”“9·18”洪灾期间,每天免费提供饮水和热饭热菜。2011年3月,为国内首例植物人怀孕家庭捐助5000余元爱心款。多次带领渠县餐饮人到大义、义和、三汇等地慰问困难群众和贫困母亲,为他们送去温暖和爱心。到目前为止,张全文个人捐助已超过20余万元,企业捐款捐物达50余万元。2014年被渠县县委、县政府评为“三星好人”。
 
  道德点评:张全文既是一位成功的企业家,更是一位富有爱心的慈善大使。
 
  李旭  男,汉族,1980年出生,渠县县委组织部职工,下派担任中滩乡社区书记。
 
  作为机关驾驶员,李旭不仅把安全放在心里,处处为公家节约,而且乐于助人。在与领导下乡走访特困户时,看到困难群众总是掏空身上的腰包给予最大的帮助。2011年2月3日,李旭在渠县中滩乡社区探亲,看到5岁儿童小舟舟溺水后,面对足有5米高的河岸,他奋不顾身地跳进刺骨的河水中,并急速向河水中央游去。由于小孩已昏迷,他及时出手抓住了小孩,咬紧牙关,奋力游向岸边,最终成功救起了孩子。
 
  2011年被评为“达州市优秀共产党员”“达州市优秀组工干部”“感动达州十大人物”。2012年被评为“渠县见义勇为好公民”。
 
  道德点评:李旭见义勇为的高尚品格彰显了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最需要的紧要关头挺身而出、不怕牺牲的英雄气概。
 
  邵禀掬  女,汉族,1975年出生,渠县射洪乡群力小学教师。
 
  邵禀掬30年如一日用爱心照顾病瘫的母亲,她用真情奉献教育事业,教育和感染了学生,成为远近闻名的好女儿、好老师。邵禀掬的母亲瘫痪在床30年,每天她抱母亲起床、穿衣、上厕所、梳头、洗脸、喂饭、擦背、挠痒、烫脚、睡觉、翻身……每天重复这些细致、繁琐却又必不可少的工作。她对母亲无微不至的照料,以实际行动为家庭其他成员做出了表率,赢得了社会的好评。
 
  2007年被评为“四川省孝女”。2012年被评为渠县“十佳孝星”。2014年被渠县县委、县政府评为“三星好人”。
 
  道德点评:邵禀掬用爱心传递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用真情融入教育事业,用30年的坚守诠释无悔青春。(赵 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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