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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建立砂石运输四级监管体系

作者:刘晓涛 覃鹏举 来源:达州日报 发布时间:2014-11-11 16:02:51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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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遏制河道砂石料运输车辆超载超限行为,规范河道采砂秩序,近日,渠县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建立完善河道砂石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四级监管网络体系。

  一是以县砂管办、水务局为行业主管责任的一级治超监管网络。二是以各乡镇属地为管辖责任的二级治超监管网络。三是以县运政、路政、交警等部门和治超办为执法监管责任的三级治超监管网络。四是以采砂企业为主体责任的四级治超监管网络。(刘晓涛 覃鹏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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