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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他爱群众胜父母

作者:楚道荣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4-11-10 10:58:22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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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笔者因家属突发疾病,入住渠县人民医院神经消化病房39床。而她旁边38号病床上躺着一位穿着讲究,戴一副眼镜,说话文雅,看样子是一个典型的教育职业女性的中老年人正在输液。她,没有亲人来看望,更没有人陪护。特别是做无痛胃镜检查,打麻醉针更需要人陪护,她喊一女同胞前来陪护。检查完待她醒来后,女同胞把她扶进病房就叫女同胞赶紧去上班。每天上午8点,她准时来输液,输完液已是11点多钟,马上回家做饭,下午2点又来输液,5点钟输完液又匆匆回家……

  这个病人难道没有亲人吗?经了解,她叫谢琴,今年55岁,以前是鲜渡一小学的教师,现已退休。她爱人叫刘文,是李渡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因工作太忙,白天要下村或开会,晚上要在机关驻读,没有时间来陪她;儿子大学毕业后,结婚定居在成都工作,儿子、媳妇也没有时间来看她。摆谈中,刘文一心扑在工作上,时刻关心群众,把群众当亲人的感人事迹呈现在笔者眼前。

  母亲住院没陪护

  刘文是李渡乡的纪委书记,除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外,还分管国土、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等多项工作,每天不是下村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就是开会学习,忙得不可开交。晚上要在机关驻读,节假日还要值班、接待群众等。在家里,他兄妹4个,前面有个大哥,他排行老二,下面是2个妹妹。他上有80多岁的父母,且身体不好,长期有病,今年他母亲两次在县医院住院治疗,他都因工作忙没有时间陪护,只好与哥嫂商量,由他们代劳照顾行孝,到医院照护母亲。他说:我不是不孝敬父母,不热爱家庭,其实我是一个非常知恩图报的孝子。但是,自古以来,忠孝无两全。我想:在家庭与群众利益之间,家庭的事情固然重要,但与群众利益相比,家庭利益是小事,群众利益才是大事!

  群众冷暖挂心上

  新渡村二社村民童太华,因家庭困难,10多年前举家外出打工下苦力,一直没有回家。2008年5月12日,因汶川特大地震灾害的影响,其房屋没有及时维修而墙体四处开裂,瓦片掉落,破烂不堪,早成危房而无法居住。随着年龄增大,已不适应在外打工,他回家只好借宿他人家中,并提出拆除重建申请。分管国土、建设的刘文知道后,非常同情,当即在其申请上签字,批转到建设所调查落实。就在其妻住院期间的一天上午,刘文指派建设所的同志下去了解情况,自己到县上参加一个重要会议,中午回家吃饭,听说建设所的同志没有处理好,放下饭碗,心急如焚地回到乡里,叫上相关人员带着表格等资料,现场办了,当场解决,使童太华和在场群众感动万分,逢人便说:“刘书记时刻关心群众疾苦,与我们心连心,这才是我们老百姓需要的好干部嘛!”

  熟知政策解民忧

  去年8月,九岭村一社村民陈明全,以前是渠县濛山曲酒厂的工人,后按省政府的规定,与家在农村的儿子换工,其儿子到工厂曲酒厂当工人,他回农村当农民,耕种儿子的承包土地。前几年土地被国家建设征用,其土地征用费他与其他村民同等享受分配待遇。因他以前有30多年的工龄,其单位为他购买了养老保险,后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按月领取养老金。去年8月以前,他所在社里的土地又被国家征用了几十亩,当地群众认为:陈明全已享受退休待遇,就不能参加土地征用费的分配。陈明全不服,专程找到刘文咨询。刘文听了情况介绍后,当即答复:按政策规定,你是换工后的农民,应当享受当地农民的同等待遇。但你已经退休,享受了退休待遇,你应该享受土地征用费的待遇,而不应享受安置费的分配。事后,陈明全又咨询了达州晚报民生栏目的记者和渠县人社局、信访办等单位领导,其答复与刘文的答复是一致的。后有人问刘文,为什么你的答复与他们的答复是一样的呢?刘文说:作为一个乡镇的领导,就必须经常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具备“万精油”、“百事通”的能力,才能少让群众跑冤枉路,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楚道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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