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积极培育农村新型经营主体
扫一扫下载渠县网APP
分享

近年来,渠县积极探索农村经营体制改革,大力培育农村新型经营主体,为全县农村经济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目前,全县有农民专业合作社202个,专业种养业大户63户,家庭农场6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家。
政策引领。一是鼓励和支持志在农业的农民和返乡农民工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流转农村承包土地,实行规模经营,发展特色农业,带动农村地方经济的发展。县农业局无条件提供土地流转政策咨询服务,免费提供土地流转信息平台和书面流转合同样本。二是对新型经营主体直接用于设施农业的农用地,包括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等,按照川国土资发[2011]62号文件规定,尽量放宽政策,简化审批手续,提供方便。三是免费进行技术指导,对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的新型经营主体,农业系统提供技术人员到现场实地指导,与农民再教育相关的农业项目,可进行免费培训从业人员。四是根据本地产业特色和产业发展规划提供优质优价种子种苗。
资金扶持。在对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给予政策优惠的同时,还采取多种激励机制和补贴方式帮助业主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实际问题,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近年来,全县共争取省级资金补贴农民专业合作社150万元,财政补贴中滩宋岭、渠南大山等新型经营主体土地流转资金1143万元,农田集中整治资金1420万元,今年已在大范围粮食补贴的基础上,按规定落实种粮大户补贴55户,金额32.36万元。
成片展示。为了在全县重点发展一批有突出表现的新型经营主体,引领全县农业发展,渠县根据乡村产业规划和发展的主营业务要求,集中项目资金,帮助业主进行沟凼池渠路土地综合整治,引导种植大户和经营业主进行标准化农业建设,扩大集约化、规模化生产,做大做强龙头产业。全县已有300亩以上的规模整治6户,投资金额3687万元,目前已产生效益的3户,收益875万元。如新市乡段亚光去年流转土地600多亩,投入资金500万元改善基础条件,今年已全部种上水稻,做到当年流转,当年收益。(闫家君)

互联网+督察
渠县新闻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